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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日报/2024 年/1 月/25 日/第 A04 版文件
关于莆田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 年 1 月 9 日在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莆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落实“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行动,围绕“ 俯下身子抓产业 一心一意谋发展” 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为全市经济稳定恢复、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提供了坚强财力支撑。
(一)聚焦挖潜增收,财政收入基础更加牢固
2023 年,面对财源短缺、经济恢复不及预期、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困难等多重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和接踵而来的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组织抓好财政收入。
千方百计夯实壮大财源税源。严格财政收入征管,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管理,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圆满完成人大批复的年度收入预算目标, 总收入税性比重 75.2%、地方级收入税性比重 61.6%, 分别较上年提高 4.3 和 3.7 个百分点, 进一步推动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础设施领域等存量资产情况,想方设法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有效弥补税收收入。
多措并举谋划推进土地收入。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各县区(管委会)土地出让情况列入绿色高质量发展考评激励体系,加强考核通报。深度介入、持续跟踪高铁新城片区、绶溪片区等市级经营性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做好资金统筹调配和政策指导,积极配合片区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片区有序开发。
广开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财政部竞争性资金、中央增发万亿国债等政策资金投向,精心梳理、策划、申报一批重大项目,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存在困难,争取获得更多补助资金支持,弥补财政收入不足。全年全市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26.2 亿元、新增债券资金 89.36 亿元,有力保障了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聚焦综合施策,支持经济运行更加平稳
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落实我市出台的民营经济强市战略、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 31 条等一揽子政策,精准实施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优营商环境、增发展动力、稳经济大盘。
综合运用财税工具,全力提升产业质效。市场化运作“ 兴莆产业投资母基金”,充分发挥基金+项目、基金+招商的作用,母基金已实缴到位 3 亿元、注册子基金 4 支,支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进行股权投资,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撑。累计下达工业惠企政策资金 1 亿元,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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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扶持企业创新转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下达资金约 1700 万元,积极推动和落实各项针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下达招商工作经费 1200万元,支持开展精准招商。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抓好落实增量留抵退税、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 减免等政策,共落实减税降费资金 23 亿元,其中留抵退税资金 4.9 亿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本级全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小额采购项目 86 个,预算金额 1.12 亿元,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帮助市场主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累计共为全市 5906 家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及“ 三农” 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总金额 98.26 亿元,在保余额 38.43 亿元,放大倍数 6.46 倍,其中“ 白名单” 企业在保户数 538 户、在保余额 26.12 亿元,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全力扩内需稳外需,积极稳妥拉动投资。下达补助资金 1663 万元,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重点节假日,支持开展“ 全民乐购 约惠莆田” 活动,鼓励发放消费券,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政策,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持续形成消费热潮。统筹安排外贸发展资金 4418 万元,从持续做大出口规模、开展品牌建设、实施积极的出口信保政策等多方面支持企业积极应对严峻外贸出口形势,进一步稳外资稳外贸。加强债券支出进度监测和通报预警,推动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累计拨付莆田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涵港大道梧萩段新建工程、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9.2 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三)聚焦增进福祉,民生事业保障更加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 急难愁盼” 问题,市级投入资金 1.7 亿元,支持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民生支出 207.7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
支持健康莆田纵深推进。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1 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 84 元提高到 89 元。筹集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12.8 亿元,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610 元提高到 640 元,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 2.3 亿元,支持医院 ICU 床位建设,医务人员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等,支持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支持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市本级教育支出 10.3 亿元,支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 四免一补” 政策,保障各类学校生均教育经费,市直学前到高等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均已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做好莆田学院、湄职院、市技工学校、市第二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等市直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着力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推动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支持做好民生托底保障。提升民生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 155元提高到 165 元,下达补助资金 7.8 亿元;残疾人“ 两项补贴” 标准每人每月再次提高 10 元,下达补助资金 7915 万元。拨付资金 4987 万元,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下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3.8 亿元,牢牢兜住社会保障底线。下达就业专项资金 9368 万元,落实稳就业奖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筹集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2.84 亿元,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支持推进城乡协同发展。保持“ 三农” 财政投入总体稳定,统筹资金等约 13.6 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 1.1 亿元,支持国省干线、木兰大道等交通项目顺利实施,提升我市交通设施水平。筹措下达宜居城市建设管理资金 1.2 亿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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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无害化安全处理,持续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持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助力建成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支持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 1.9 亿元,保障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利设施管养等资金需求,支持“ 水上巴士” 全线通航,持续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筹集资金 10.2 亿元,全面落实X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 林长制” 考核,推进饮用水水源和木兰溪全流域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大气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工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综治维稳经费保障力度,投入公共安全有关资金 9.9 亿元,支持政法机关开展工作,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不断深化、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不断巩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资金支持“ X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拨付资金 4000 万元,优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和处置保障能力。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以及粮食储备资金保障,夯牢粮食安全基础。支持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四)聚焦科学理财,财ZZ理成效更加显著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强化思路举措创新,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牢固树立安全发
展理念,防范财经领域风险,不断推进财ZZ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坚持“ 三保” 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动态跟踪监测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全年共调度县区 124 亿元,切实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大力支持兜牢兜实基层“ 三保” 底线。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审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把政府“ 过紧日子” 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合理确定部门预算规模和具体支出结构。落实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将中央直达资金 52.3 亿元及时分配下达并抓好跟踪监测,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全力破解债务化解难题,从做小分子、做大分母两方面着手,综合运用加快土地出让、税收挖潜、向上争取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按“ 一区一策、一债一策” 原则,科学制定详细的化债计划和措施,完成全市预期化债目标。围绕化债中长期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制定 2023-2028 年分年度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目标。预算编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债务还本付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前启动 2024 年部门预算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工作,加强目标审核力度,对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切实做到“ 花钱必问效”。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多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对 46 个专项资金开展事中评价,实现不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可比。 积极探索绩效自评财政复核新路径, 整理归纳设置 13 条复核指标, 对 2022年度 2122 个项目绩效自评进行全面复核、精准反馈,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 51 个监控结果应用明显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发出提醒函,督促单位整改纠偏,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提升财会监督质效。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ZZ属性,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业务贯通协调。围绕财会监督专项整治 9 个领域,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 1+x” 专项督查,共对 11 个市直预算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市纪委,推动财会监督纵深发展。继续以“ 三公” 经费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持续提升“ 三公” 经费的管理力度。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 70 个,总送审造价 129.12 亿元,审定造价 122.47 亿元,净核减造价 6.65 亿元,平均核减率 5.15%。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 5.15 亿元,实际成交 4.83 亿元,节约率 6.22%,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深化预决算公开管理,加快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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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预算完成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52.35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8.8%,增长 15.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2.81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1.8%,增长 7.8%;上划中央收入 89.54 亿元,完成预算的 124.4%,增长 3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8.56 亿元,下降 3.0%。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31.46 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13.2%,下降 1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74 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18.1%,下降 15.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0.34 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 ,增长 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85.51 亿元,完成预算的 57.3%,下降 6.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
70.29 亿元,完成预算的 50.9%,下降 10.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 200.80 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 , 同比减支 103.98 亿元, 下降 34.1%, 主要是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125.5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 100.57 亿元,增长 41.1%,主要是债务付息支出增加 5.6 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62.87 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75.3%,同比下降 6.0%。其中:
土地基金收入 55.57 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74.1%,同比下降 10.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55.50 亿元,同比下降 42.2%。其中:土地基金支出 25.28 亿元,同比下降 8.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3908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8565 万元,增长 311.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9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