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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日报/2024 年/1 月/30 日/第 003 版要闻
关于玉溪市2023 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 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2024 年 1 月 9 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
一、2023 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3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34.76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106.54%,同比增长 11.91%。支出完成 248.07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103.11%,同比增长 6.39%。
市本级收入完成 67.28 亿元, 为年初预算的 98.89%, 同比增长 0.79%, 为调整预算的 97.37%。支出完成 67.15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113.90%,增长 23.35%,为调整预算的 108.45%。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完成 6.21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113%,同比增长 27.37%,为调整预算的
103.50%。支出完成 2.69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87.80%,同比下降 23.06%,为调整预算的 70.71%。
最终完成数将在决算报告中反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3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38.73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31.06%,同比下降 37.96%。支出完成 72.77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52%,同比下降 31.59%。
市本级收入完成 9.51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38.24%,同比增长 140.24%。支出完成 7.33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62.80%,同比下降 28.77%。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 1.75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29.55%,同比下降 67.09%;支出完成
4.05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68.96%,同比下降 18.8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 168.86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96.02%,比上年增长 8.3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 170.86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99.09%,比上年增长 2.2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含上补下支) 预计完成 90.97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98.97%,比上年增长 8.26%。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 91.13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98.54%,比上年下降 5.34%。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3.62 亿元, 为年初预算的 104.56%, 同比增长 59.47%。支出完成 0.13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54.53%,同比增长 340%。
市本级收入完成 0.95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61.63%,同比增长 94.97%。市本级未发生支出。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0.55 亿元,支出未发生。
(五)落实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情况
紧盯重点领域,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贯彻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 14.13 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落实各项社保费降费缓缴政策,持续为社会和企业降费 0.77 亿元,各项社保费缓缴资金规模达 29.45 万元。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偿债方案,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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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资产处置、争取中央再融资债券资金等方式全力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支持稳投资促消费,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 13.93 亿元。持续深化银政企合作,截至 2023年 11 月末,218 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 794.91 亿元,发放贷款 395.08 亿元。
践行为民理财,倾力做好民生保障。加大对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文化等重点民生工程的支持保障力度,盘活存量资金 5.04 亿元用于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保障,全年民生领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9.34%。落实财政教育支出 45.20 亿元,下达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 0.88亿元。大力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 640 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90%和 70%以上。成功申报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落地。全省率先探索派驻 45 个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为 3.73 万户农户发放贷款,投放金额 35.53 亿元,同比新增 7.97 亿元。
精准多点发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加大财力下沉,分配下达省级补助转移支付资金 163.88亿元,市级安排 6.30 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下达县级,持续提高基层财力水平。紧盯项目关键,成功申报玉溪市十年来首次获批且历史金额最大的云南玉溪国际物流港外贷项目,3 亿美元贷款纳入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 2023—2024 年外贷计划。成功申报 2023 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6.25 亿元。全方位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 8.32 亿元。 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4.18 亿元。学习推广“ 千万工程” 经验,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 1.29亿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下达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20.84 亿元。坚持科技引领,财政科技支出 2.40 亿元,实施“ 生物医药、新能源、绿色食品” 三大领域创新能力奖补,安排“ 数字玉溪” 建设专项资金 0.18 亿元。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大体制争取力度,推动省级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打破原有的基数和划分方式,实现 2023 年 30%的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免除上解。继续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工作,提升乡镇自主生财、理财、聚财、用财能力。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改变“ 基数+增长”,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及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国库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创先争优,全国首家实现非税收入退库电子化,全省率先研发“ 智税理财” 综合治税分析平台,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聚焦风险防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兜牢兜实“ 三保” 底线,坚持“ 三保” 优先原则,落实市级帮扶责任,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制定《玉溪市 2023 年度县级“ 三保” 责任落实情况指标考评细则》,建立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保证“ 三保” 整体平稳运行。
筑牢底线意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严肃开展财政资金监管“ 清源行动”,调研检查整改问题 98 个、金额 0.53 亿元,健全完善各类财经制度 93 项。强化对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考核、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023 年,全市共公开政府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