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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日报/2024 年/2 月/2 日/第 006 版直通两会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 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 年 2 月 1 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宏伟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沧州市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及沧州市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 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推动沿海经济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港口建设实现新突破,盐碱地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协同发展持续走深走实,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改革开放迈出积极步伐,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建设品质能级全面提升,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亮点纷呈, 各项社会事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同时我市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部分指标低于预期,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牢固,科技创新仍需加强,民生领域还有短板弱项等。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要求,坚持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