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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日报/2024 年/2 月/2 日/第 006 版直通两会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 年 2 月 1 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宏伟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沧州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 2024 年沧州市本级和全市政府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 根据各代表团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 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X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扎实推进财政改革, 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可用财力紧张,财政收支紧平衡;部分地区“三保”压力加大,对上级政府转移支付依赖程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仍待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个别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偏高,偿债负担较重。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24 年预算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