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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汉)/2024 年/2 月/2 日/第 006 版文件
关于呼和浩特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的
报告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呼和浩特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重点支出保障有效,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7.84 亿元、同口径增长 14.4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94.66 亿元、同比增长 41.2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支持“ 强首府” 政策红利释放,
40 亿元资金作用充分发挥;全市争取资金成效显著,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去年大幅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81.88 亿元、同比增长 47.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3.08 亿元,同比增长 56.01%。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有力增长,上级下达专项债券资金较去年进一步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7229 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156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3147 万元,统筹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3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105.55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85亿元的 104.66%。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9.19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8.32 亿元的110.4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4.1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34.31 亿元的 99.4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44.08 亿元, 完成年初预算 40.54 亿元的 108.7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6.53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6.42 亿元的 100.6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1.63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26 亿元的 129.36%,收入较高的原因是 2023 年工程启动较多。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102.6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93.24 亿元的 110.05%。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6.94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6.76 亿元的102.6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4.2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33.99 亿元的 100.6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2.8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36.52 亿元的 117.2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7.34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4.45 亿元的 12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较高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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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是城镇职工门诊共济政策落地,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有所提高;二是 929 家一级医疗机构开通门诊统筹待遇结算业务,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定点药店购药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1.3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52 亿元的 86.18%,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一是工伤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工伤事件大幅度减少;二是部分工伤保险报销正在履行申请手续。结余情况。2023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 2.94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35.65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失业保险基金已实现自治区统筹,我市无执行数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采取全市统编模式,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不再重复报告。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决议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6.8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 53.47 亿元的 87.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134.21 亿元,旗县区及开发区财力上解 64.43 亿元,上年结转 83.36 亿元,一般债券收入 26.59 亿元,外国政府贷款 0.86 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4 亿元,调入收入 3.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2.31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0.94 亿元) ,扣回代旗县区垫付收入 15.83 亿元,收入总计 389.35 亿元。
2023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9.48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277.93 亿元的 93.3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 31.11 亿元,上解上级支出 15.48 亿元,外国政府贷款还本 0.2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71 亿元,支出总计 308.98 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80.37 亿元。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于年底下达,年度内无法全部执行;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盟市财政取消权责发生制核算,上述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28 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X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费用, 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工作经费, 维护青少年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经费,引进人才资金等。
——国防支出 0.93 亿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及预备役部队地方补助等。
——公共安全支出 13.69 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的机构运转、装备费用及办案经费、
信息化建设等。
——教育支出 18.14 亿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教师进修培训等。
——科技支出 2.3 亿元。 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 科技政策兑现、 应用技术研究、“ 科技兴蒙”资金、上海交大科创专项经费、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社区科普大学经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6 亿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文博场馆免费开放、春节元宵
节文化活动、文化旅游艺术活动、敕勒川草原文化节暨昭君文化节活动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3.1 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困难群众救助、孤残人员补助、社区人员工作经费、创业发展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 24.98 亿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引进北京等地专家团队帮扶合作经费、关爱老年人光明行项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助、疫苗补助、妇幼保健设备购置、加强“ 五大中心” 能力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 5.95 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水体污染防治、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清
洁生产、生物多样性观测调查评估、固体废弃物和化学品现场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1.73 亿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供热补贴、市政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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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断头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环境卫生、雨污水管网养护、泵站运行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 8.6 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奶业振兴、蔬菜补贴、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病虫害控制、河道管护经费等。
——交通运输支出 27.89 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 PPP 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S29、S311 等重点道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其他交通运输管理职能支出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 1.54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业高质量发展、政务信息系统服务费等。
——金融、商业服务业支出 1.8 亿元。主要用于民贸民品、外经贸发展、金融监管服务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49 亿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土空间规划、自然
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
——住房保障支出 7.69 亿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公产房维修、设备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暖气费和燃气灶更换费、老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49 亿元。主要用于重要商品储备、储备粮油差价补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09 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费、消防装备购置、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地震台网运行等。
——债务付息及其他支出 14.19 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券付息支出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66.1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 63.26 亿元的 104.52%。完成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有力增长,上级下达专项债券资金较去年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2 亿元,专项债券收入 17.4 亿元,上年结转收入 13.88 亿元,收入总计 99.4 亿元。
2023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73.8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82.66 亿元的 89.29%。加上
补助下级 7.01 亿元,调出收入 0.94 亿元,其他专项债还本支出 8.1 亿元,支出总计 89.86 亿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 9.54 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专项债券结转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9.19 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债务偿还和城市建设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7.86 亿元。主要用于污水污泥处置、市政道路建设等。——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0.42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彩票业务支出 1.57 亿元。主要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34.76 亿元。主要用于省道公路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
圾分类场站建设、供排水管网改造等专项债券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44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 6753 万元的 362.3%;加上上级补助资金 707 万元,收入合计 25173 万元。收入完成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处置股权形成一次性收入 1.9 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078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 2777 万元的 38.82%, 支出完成比例较低的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按照合同约定按比例支付资金;加上补助下级 733 万元,调出 23147 万元,支出合计 24958 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215 万元。
以上数据为预计执行数,正式决算数据需待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依照相关规定向人大
常委会作具体报告。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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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533.81 亿元。按照债券用途划分,新增一般债券
42.86 亿元、专项债券 34.59 亿元,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新增专项债券 8 亿元,再融资债券 448.36亿元;按照行政级次划分,市本级 418.4 亿元,旗县区 115.41 亿元。
新增一般债券 42.86 亿元主要用于重点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 78 个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 34.59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发展 12 亿元,省道 311 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S29 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建设 5.2 亿元,老旧小区改造 2.7 亿元, 新机场项目 3 亿元, 市第二医院迁建、 职业病防治院建设、 精神卫生中心建设等 2.15亿元。
2023 年,按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要求,全市足额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金 8.1 亿元,支付利息
34.56 亿元,共计 42.66 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428.72 亿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 888.16 亿元,专项债务 540.56 亿元;按级次划分,市本级 1106.41 亿元,占 77.44%;旗县区 322.31 亿元,占 22.56%。
(四)2023 年预算调整情况
2023 年共进行了一次预算调整,涉及两个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经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是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42.86 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4 亿元,用于补充偿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经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 225.60 亿元增加到 282.46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经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4.59 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 63.26 亿元增加到 97.85 亿元。
此外,由于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 8 亿元下达时间较晚,还未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在此一并向大会报告,将上述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五)2023 年落实主要财税政策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 年, 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推动下, 全市上下一心、主动作为,在财政工作中不断加强X的创新理论掌握运用,紧紧围绕财政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在梳理财政体制、拓宽化债思路、加强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领域工作。
1.开源节流抓收入,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多方开源促增收。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部门协同发力、综合治税,推动涉税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监控分析,通过数据比对、准确识别“ 跑冒滴漏” 风险点,一体推进正常收入入库和拖欠税费清缴,全年全市清缴企业欠税、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 10.43 亿元。紧盯总部税收,成功争取到内蒙古电力等 6 家总部企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相关税收下划我市,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8 亿元。涵养财源税源,市本级兑付涉企优惠政策、投资奖补、扶持引导等方面专项资金 2.5 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抢抓机遇向上争。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遇,用足用好自治区“ 强首府” 政策支持,“ 跑厅进京”,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上级累计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 352.16 亿元,同比增长 31.59%,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精打细算压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 坚决过好紧日子的通知》,提出严控“ 三公” 经费支出、严控预算追加等 7 项节支措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民生、稳增长、防风险。
2.综合施策挖潜力,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有力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稳定经济运行效能,第一时间下达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 10.29 亿元。充分发挥政府债券稳投资促增长作用,积极争取利用自治区下达的新增债券资金 77.45 亿元,支持三环路、新机场、老旧小区改造、市二医院迁建、供热供水管网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落地见效。更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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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用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六大产业集群” 项目建设,在前期投放 11.5 亿元的基础上,增加投放科技创新引导基金 0.5 亿元、撬动社会资本 0.75亿元,促进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围绕扩内需、促消费,拨付财政资金 2470 万元,助力百货、餐饮、旅游等 1.3 亿元惠民消费券发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3.集中财力保重点,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保障“ 五大任务” 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向“ 五大任务” 聚焦聚力,全市累计支出 280.56 亿元、占比 48.26%。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支持力度不减,下达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7.62 亿元,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下达农田水利建设 4.28 亿元、奶产业高质量发展 3.1 亿元、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 1.28 亿元、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1.2 亿元,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持续赋能生态保护。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17.04 亿元,重点用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海绵城市建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支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 8.55 亿元,重点用于中央国土绿化试点项目,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治理与水资源保护,耕地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聚力激发科创活力。推进科技事业发展,拨付下达 9 亿元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事项政策奖补等。拨付下达人才相关资金 1.92 亿元,保障实施“ 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大力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推进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建设等。支持城市高品质建设管理。聚焦强设施,拨付 S43、S29、S311、G5901 等 6 条重点道路建设 17.65 亿元,新机场建设 13.02 亿元,地铁运营补贴 13.1 亿元,污水处理补贴 5 亿元,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建设资金 6.69 亿元。聚焦优环境,拨付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 7.86 亿元,口袋公园、城市绿道、景观节点提升、大黑河郊野花海 0.8 亿元。聚焦精管理,全市投入基层治理 6.18 亿元、同比增长 79%,保障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待遇和提升社区工作、物业加强经费。拨付 2.49 亿元用于环卫、垃圾处置、青城驿站维护等,投入 0.5 亿元加强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4.聚力增效惠民生,促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473.2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9.6%,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支持“ 多渠道” 促进就业创业。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5.04 亿元,同比增长 25.69%,保障实施“ 首创助航”“ 技能呼和浩特” 行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步推进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拨付 2.4 亿元,助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904.22 万元,惠及职工 2.7 万人。支持“ 增峰补谷” 办强首府教育。全市教育支出 67.83 亿元、同比增长 26.79%,支持新建续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中职园区、伊利健康谷三所学校,完善中央民大附中、三十中和十四中场馆设施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市文体旅游传媒支出 11.88 亿元、同比增长 91.91%,保障旅游发展、文博场馆免费开放、音乐季、冰雪节、马拉松等活动开展。支持“ 全方位”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4 亿元,同比增长 15.37%。持续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孤儿等社会救助标准。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7.84 亿元,保障基本生活。下达补助资金 7.91 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支持“ 全周期” 保障群众健康。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市卫生健康支出 41.69 亿元,支持实施国家确定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蒙医院医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大楼建设等,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5.广辟渠道守底线,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兜牢兜实“ 三保” 底线。坚持“ 三保” 支出优先原则,完善动态监控,强化预警措施,推进财力下沉,有效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全市“ 三保”支出 201.2 亿元。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第一时间下达 78.74 亿元,确保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圆满完成化债任务。按照“ 搭建平台、找准路径、资源共享、有序衔接” 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举全市之力,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深入分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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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债务结构和特点,充分挖掘统筹资金资产资源,探索实现了“ 资产+资金” 配比、清缴欠税费与化解账款联动、构建“ 多角以地化债” 等措施,率先完成化解拖欠企业账款任务,全市隐性债务规模大幅下降。一案一策推进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实现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有力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并有效利用,共计免除欠付利息 7.84 亿元,减少以后年度债务到期利息支出 13.16 亿元,极大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有效缓释了债务风险。协调金融机构调整跨年还款计划和计息结息周期,降低贷款利率,对 2023 年市本级到期的 41 亿元债务本息调整还款计划,缓释融资类债务刚性兑付风险。加强暂付款清理消化。全面摸底、梳理市本级和旗县区财政暂付款,逐项核对、分类、登记,夯实数据基础,通过预算资金、盘活存量等方式分类别、分阶段清理消化。提升库款管理效能。建立“ 预测研判、实时监测、应急保障” 的全市库款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将“ 三保”、债务管理等重点支出放在优先保障位置,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6.守正创新强管理,全面提升管财理财效能。持续起底沉淀资金。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呼和浩特市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更加规范严格的存量资金管理措施,确保存量资金只减不增。持续巩固 2022 年起底成果,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开展结余资金再自查、再清理,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领域,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选取城建、卫健、农牧、交通、生态五个行业作为试点,指导建立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完成 2621 条指标,涉及 167 项资金用途,基本实现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科学合理、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 38 个、资金 119.21 亿元,提出建议 171 条。加快完成结算评审项目 320 项,节约资金 18.22 亿元。制定《呼和浩特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细化工作要求,规范评审行为。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财政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印发《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打造“ 阳光财政”。加强财会监督,制定重点事项分解清单,细化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