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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陆良县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