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区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省政府决定》)精神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行政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美好、和谐新提供有力的法制环境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