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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整改阶段实施要点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__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南办发〔2007〕25号),我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07年4月至11月为集中整改阶段。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涉及投资环境的问题和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形成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以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为重点的制度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便民的效能建设工作体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这个阶段性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各级机关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努力做到:审批收费的项目减少,办事办证的效率提高;部门职能交叉减少,政务公开程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投诉量减少,招商引资的增长率提高;行政行为的差错率减少,人们群众的满意率提高。
一、集中整改的工作内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改内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与建立机制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改工作必须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主要从以下十个方面开展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