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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档案保密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X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