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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推进城市依法管理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制度,作为国务院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自1997年5月启动以来,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开展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为了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建设现代化城市,我们人大组织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就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调研,供市委、市政府参考。
一、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高度重视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示范市等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城市形象得到了整体提升。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经历了由农村集镇向城市聚变的过程中,我市确立“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管教并举”的理念,实施城市管理的“三个转变”,即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由突击整治活动向长效管理转变;由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