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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论文摘要:关键词:人口与计生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管理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即,计划生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计划生育工作应该怎么办?在新形势下就要求计划生育必须改变过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提高人口质量、把优质服务只看作是技术问题、忽视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追求拓宽服务领域、忽视技术服务质量的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经过多年的酝酿,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正式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