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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通用7篇)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1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工作宗旨与目的  xx市童梦幼稚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幼儿园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在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帮助幼儿成长中所遇到的困难,为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整体效能,使入园幼儿能在一个良好、优美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促使其全面发展,把我园建成一个使幼儿幸福、快乐,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保教质量一流的幼儿园,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性质与主要任务  1、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家长委员会是由我园全体幼儿家长的代表组成的一个群众性质的团体组织,它代表全体幼儿、本园家长和教职工的利益,是体现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参与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协助解决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幼儿园的管理,把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幼儿园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3)参与幼儿园管理,发挥幼儿园与家长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团结全园幼儿家长,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  (4)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或各项活动。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是本园幼儿的父母(也可以是对幼儿承担教育责任的直系祖辈)且热心教育、乐于为其他家长服务的家长;  2、具有较高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的代表。  3、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幼儿园,支持幼儿园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表达能力,能为幼儿园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4、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5、能为幼儿园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6、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幼儿园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7、要有一定的责任心,能够模范开展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义务。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  1、成立园、班家长委员会,各班家长委员会代表3—5名,由每班教师和家长民主推选产生。每班的家长委员会主任为园家长委员会委员,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兼联络员两人,委员若干人,园家长委员会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副主任两人。  2、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4、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或班级工作的本校学生家长组成。  5、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凡热心于公益服务、为人正直、符合我园家长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均可被推荐或自荐。经班主任介绍、推荐及幼儿园行政研究,在征求个人意见获得许可后,并由幼儿园发给聘书。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以及家长委员的职责  1、公开通讯联系方式,广泛听取并主动搜集其他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幼儿园反馈提供给园领导或导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2、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配合幼儿园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一致。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3、通过参与幼儿园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的办园方向、教育质量、导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家长委员可直接与导师、教导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4、家委会起着提高整个园所家长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的作用,要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科学育儿知识,并与园所教师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幼儿教育。大力支持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开展的重大教育讲座、教学活动、家园联谊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幼儿园与家长的协调工作,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5、家长委员会起着利用家长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与幼儿园共同解决问题的作用。力所能及地协助幼儿园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7、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群体的力量,为全体幼儿服务,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全体教职工服务,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力争每学期办一、二件实事。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小组  家长委员会在园长的指导下工作,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幼儿园在各个阶段应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以及家长委员会在这些活动中应承担的任务。家长委员会下设宣教组、后勤组、文体组。  (1)宣教组:负责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家长、向社会宣传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及幼儿园的建设、管理、保教工作情况,组织家教经验交流,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如:开“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评价教师及幼儿的教育活动。  (2)后勤组:负责了解幼儿园生活管理,幼儿膳食情况,幼儿园财务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园的环境、设备、玩教具情况,并有针对地做一些具体事情。如提供教育资源,协助维修幼儿园电脑,联系家长委员会的代表等。  (3)文体组:负责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调节幼儿园幼儿、家长、教职工的生活,与园方配合组织部分家长参与本园幼儿的运动会、游戏、娱乐或文艺演出活动。如:举办“六一”庆祝活动等。  第七条 常设工作机构  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幼儿园网址:  第八条 附则  1、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本章程实施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4、家长委员任期一年一届,可连任,幼儿毕业离园后卸任,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5、家长委员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整体利益,完成本委员会交派的任务。  6、决定特殊状况下家长委员会委员的解聘或新聘。  7、本章程由童梦幼稚园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某某双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 、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 、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3 、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 、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 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迁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 、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 、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  (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  (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  (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  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年度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小学学生家长自由组织和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小学家长委员会负责全体学生家长的学习、交流、协商工作,加强“三结合”教育家庭力量。  第三条 小学家长委员会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关心学校事情,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学校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第四条 一般情况下,家长委员会任期为一年,任届期满后进行换届选举。  第五条 小学家长委员会在五分之四委员出席委员会议的情况下,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如果需要,主任委员提名副主任委员人选,委员会议投票,得票等于或超过三分之二委员数当选。  第二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员在全校家长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凡关心小学发展和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学生家长,均可参选委员。  第八条 一般情况下,委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届满可以竞选连任。  第九条 委员拥有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委员须经常关心学校情况,并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 委员应参加家长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说明不能参加原因。  第十二条 若因特别原因不再履行委员职责,应向家长委员会委员会仪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退出家长委员会。  第十三条 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家长委员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人员组成  1、小学家长委员会由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组成。  2、校级家长委员会由17至25人组成。  3、校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4、年级家长委员会由11至15人组成。  5、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6、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  7、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班级家长中产生。  第十五条 委员会议  1、委员会议为家长委员会决策机构。  2、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委员会议产生。  3、委员会议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4、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别情况,可以顺延推迟。  5、委员会议修改家长委员会章程,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主任委员职责  1、加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沟通。  2、加强和区属职能部门沟通。  3、召集委员会议,落实会务各项工作。  4、在委员会议提出相关动议。  5、委托委员草拟年度工作计划。  6、落实委员分工,推进各项工作。  7、委托委员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七条 副主任委员职责  1、参加主任委员会议。  2、响应主任委员的动议。  3、完成主任委员交付的工作。  4、创造性开展工作。  5、加强和学校领导的联系。  6、加强和主任委员的沟通。  7、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8、协助主任委员起草议案、决议。  第十八条 委员职责  1、参加委员会议。  2、响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动议。  3、完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交付的工作。  4、创造性开展工作。  5、加强和学校领导的联系。  6、加强和副主任委员的沟通。  第四章 活动场所和经费  第十九条 委员会议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主任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条 委员自愿资助。  第二十二条 自主创造。  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5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沟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桥梁,是广大家长的代表,是家长中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调起来,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知情权。有了解学校重大决定,发展规划的权利。  2.咨询权。有向校长咨询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  3.参与权。有参加学校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4.建议权。有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5.监督权。有对学校和教师工作进行评价的权利。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办好学校而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  4.探讨如何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以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某些倾向性问题。  5.协助学校调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争议。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l.作风正派,威信较高,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  2.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3.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能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组织: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2.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班主任为组长,家长成员5名。班级家长委员会选出一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3.家长委员会每三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因学生毕业或转出,聘任关系自动终止。新生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活动制度:  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议。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一至两次,讨论工作、了解情况或做出评价等。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xx中学x级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凡热心于孩子教育事业,经级长、班主任老师推荐或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履行申请登记手续,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成员。  第六条 家委会成员随学生毕业即自动离会。 每个班级推选1至2名家长代表,与学校领导共同组成学校x级家长委员会。各班由3至5名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为家长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每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经评选可连任,中途因故退出的人员缺口须及时补充。  家长委员会代表必须具备条件:  1、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  2、具备科学的育人理念;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与协调能力;  5、具备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6、具有一定的出谋划策、参政议政的领导能力。  第三章 权利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和建议权。  1.不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2.随时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3.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建议。  第四章 义务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为学校出力。  1.帮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特长承担业余教育活动。  2.承担学校对家长、学生的部分沟通工作。  3.宣传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理念及办学成果。  4.协助解决学校教学过程中的其他困难。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地点在学校。  会议期间,校领导向委员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情况;委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会议旨在沟通信息,密切联系,增加感情,推动学校发展。会议期间,学校还可以用专家讲座、组织听课,参观教学和生活设施,观摩学校成果展览或文艺演出等,主动为会议提供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  第六章 工作条例  第十条 建立年级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育人机制,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学校教育,搞好综合治理,制止流生,转化差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积极参与和管理家长学校工作,检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内容,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帮助学校改进工作,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十二条 支持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等德育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ZZ的素质。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 帮助学校建立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拓展运动、社会活动(假日实践、实习活动、创新活动、福利院活动),使学生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奉献爱心,提高生存自理能力与团队凝聚力。 第十四条 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进程。  第七章 机构  第十五条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联络组长1名,家长教育兼专题讲座4名,骨干成员10—12名,委员若干名。  职责是:保证家长委员会委员与学校的日常联系;落实权利和义务;筹备每期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校内校外学生集体活动。  第八章 场地、经费  第十六条 家长委员会会议场地由学校解决,其他活动经费由委员会共同协商承担。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办公活动地点设在学校教学楼二楼。为加强家长与学校的联系,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服务,由学校初一级年级长杨级长主管具体事务。杨级长联系电话: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代表在家委会微群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家长代表大会讨论进行修改和补充。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7  家庭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在二期课改的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素质的提高。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大教育才能充分发挥教育的整体效益。为更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为加强学校与家庭合作,由家长推选的有教育经验,关心学校工作的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一)参与学校的管理,协助学校搞好教育和教学等方面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  (二)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情况,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意见,及时与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三)参与学校和班级的重要活动,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教育作用。  (四)发动家长挖掘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或班级组织学生的教育活动和教学活动。  (五)帮助学校或班主任了解学生在校内外与家庭中的表现,及时与教师取得联系。  (六)协助学校或班级开好家长会议。  (七)参与对教师的师德和教育教学的评议,到校听课、评课。  (八)参与组织和领导学校的家长学校。  (九)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长的家庭教育好经验,督促家长与学校一起教育好子女,开展评选好家长活动。  (十)发动家长参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活动。  (十一)协助学校和社区关心教育子女有困难的家庭,并给予帮助。  (十二)开展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有利于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活动。  三、家长委员会的机构  (一)各班分别成立班一级的家长委员会,由班内家长民主推选三至五名左右的家长代表组成,民主产生一位主任。  (二)各年级分别成立年级家长委员会,由每班家长委员会的主任组成,民主产生正、副主任。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每个年级家长委员会的正、副主任组成,民主选举家长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四)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家长学校副校长,同时选派若干名家长委员会委员担任家长学校的常务委员,参与家长学校的工作。  (五)校家长委员会每年轮换适当比例的成员。毕业班家长委员会委员由新入校年级的家长代表替补。一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一年级新生家长自荐和家校协商产生。  四、家长委员会的管理  (一)校家长委员会对班级家长委员会进行指导和协调。  (二)校家长委员会在全体会议闭幕期间,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作。常务委员会会议由班主任召开,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三)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撒换须由同级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分别由其主任负责。  (四)各级家长委员会会议和活动应该邀请学校领导、班主任或有关教师参加。  五、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有权听取学校或班级的工作报告,对学校或班级工作报告提出质疑,可以参加有关的学校会议。  2、有权对学校的领导或教师提出批评建议,对学校或班级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学校提供家委会专用办公室,家委会成员有权在此专用室开展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应以积极的方式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2、应以身作则,做好家长工作,听取家长的意见,并向家长委员会报告,  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  本章程由校家长委员会全体代表会议通过后即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属校家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