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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认识和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X中央和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在我们的ZZ体制中,人大就是要对“一府一委两院”起监督作用,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那就是缺位和失职。当前,全市各级人大把监督工作摆在履职行权的突出位置,视为关乎权力机关作用权威的重要因素,投入相当精力和资源,但监督的实际效果还不尽人意。问题在什么地方?这次市人大常委会X组围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开展系列专题调研,我特地选择了“提高人大监督实效”这个课题,目的就想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影响和制约人大监督职权发挥的主要因素,剖析原因、对症下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这段时间以来,通过对全市各级人大监督工作面上情况的梳理和到基层联系点解剖“麻雀”,我对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也有了一些初步的体会和思考。
一、监督依然是人大工作的一块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