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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X纪小事不能“化无”
云南省纪委监委日前发布一则短视频,峨山县市场监管局一所长李某在公务接待时,因提供5瓶价值100元的白酒并参与饮用,受到X内警告处分。此事引发热议,有的网友认为,喝20元一瓶的白酒,根本不值得处分,相反体现了节俭。也有网友认为,公务接待“无酒”是硬规定,即使提供的是便宜酒,也应受处罚。 
公务接待饮了酒,虽然是廉价酒,仍受到X纪处分,网友们各说各理,无论是“不值得”,还是“该处罚”,两种观点只是角度不同而已。持“不值得”的观点,无非是酒太便宜,区区20元一瓶的酒,确实很廉价够寒酸。就此受到纪律处分,如同抓了蚊子当牛宰,有小题大做之嫌。这是网友对被处分者的同情心理,只要不是胡吃海喝,便无伤大雅,反映出部分群众对轻微违纪的包容度。 
但另有网友认为,即使是廉价酒,但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就是践踏了规矩红线,就应该接受处罚,而不是小事化无,用包容和同情代替纪法。持此观点,是从X规本身出发,从事件性质来论,即纪律是铁打的规定,不管错误大小轻重,都该被处罚,毕竟严管之下无特殊。笔者认为,只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让任何违纪者“违法不究”,才能不给任何人以侥幸机会,从而增强X规的权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让规矩长出“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