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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行政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执行“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川府函[2003]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3]16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