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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综合执法类
第一题:
材料:肖山凌晨喝醉酒寻衅滋事,被李四打伤被送往医院。肖山给他在市刑警队的朋友陈某打电话,陈某刚好休息在家就直接从家开警车赶往医院,中途强行拦停李四的车。肖山的其他一帮朋友这时也来了,把李四从车上拉下来,打了一枪,还对其殴打,陈某就在旁边看着坐视不理,后来这帮人走了,李四被打成重伤,陈某打了120,李四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陈某的行为存在那些违法违纪问题?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陈某共有四项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公车私用。私自将警车放置家中,并且私自开警车去处理事情。二是违反程序。未按接警流程处理事件,为帮朋友忙而动用刑事资源。三是处置不当。未经任何审批手续,也未出示证件,便中途强行拦停李四的车辆。四是纵容违法。陈某拦停了李四的车辆,坐视李四被打,并没有有效制止死亡且没有正确处理非法枪支,没有正确履行职务职责,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犯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