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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狠抓过硬队伍建设,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现将我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我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D的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积极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D组和D组书记、检察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院D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和布置全年任务,开展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传达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等工作要点,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5次。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学习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今年以来组织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14次。领导班子通过D组会集中学习、D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参加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就《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D内法规进行学习讨论。通过D组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领导班子还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今年己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共16次。
(三)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在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抓好重点工作,根据本院实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抓好本院法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干警学习D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民法典等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等活动,引导干警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ZZ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搭建“春笋”基层法治宣讲平台,与各乡镇政法办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法治宣讲、座谈走访30余场次。积极参与市妇联“彩虹行动”、团市委“希望家园”、市关工委孤困儿童暑期夏令营等活动,进一步浓厚未成年人保护氛围。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巡讲主题月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优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的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三是“订单式”普法宣传,全方位构建学法懂法守法体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针对近期案发类型、群众诉求等,xx检察院在企业、社区等地开展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与您同行”专题普法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寄递安全主题宣讲会等各类普法100余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办案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如检察长在孟楼镇朱家寨村主持召开朱某某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检察长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旁听庭审。
二、发挥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检察作用
在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我院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持续探索“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做优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帮助其真诚认罪悔罪,有效破解了轻罪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治理难题,极大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持续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集中点工作,不断细化社会公益服务效果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借助智能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管,提升监管质效。深化与我市妞妞爱心协会、向阳花志愿者等社会公益组织及民政部门合作,结合基层养老、敬老等需求,打造多元化、特色化、本地化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襄阳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集中点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参会代表实地观摩我市相关做法。完善犯罪预防和惩戒体系,探索建立被不起诉人跟踪联系机制,在检验社会公益服务成效的同时,努力降低其再犯可能。今年来,我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考察合格115人,总服务时长8050小时,至少节约社会治理成本13.2万元。三年来,我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考察合格319人,总服务时长22320小时,至少节约社会治理成本36.82万元。该项工作在襄阳市委、襄阳市政府主办的“政法心向D护航新征程”特别节目上专题讲述,工作经验在全省试点推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推广,并被确定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
(二)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秉持“厚爱激励+严管督办”原则,给予涉嫌犯罪的企业改过机会,依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件,其中适用检察建议模式3件,适用合规考察模式1件。探索“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双推进,建立涉案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合规整改关联机制,采取企业合规效果与涉案人员社会公益服务双考察,不断优化合规监管模式,有效防范纸面合规、虚假整改。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由检察环节向侦查和审判环节延伸,在侦查环节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1件。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法律政策问题。相关做法在第32届中国犯罪学年会、湖北省刑法学2023年年会交流,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第九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一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征文三等奖。办理的河南某电源有限公司合规整改案例入选湖北省检察院2023年第一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三)竭力办好民生实事。深化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及“为民解难题,攻坚淬D性”活动部署,践行“四下基层”,以D建活动为载体,与市农业农村局、湖北雪飞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宏义律师事务所、市特殊教育学校、仙人渡镇钟家寨村等单位开展联合支部主题D日10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结合检察办案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13人。依法妥善处理信访158件,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办理司法救助13件,发放救助金14.1万元,联合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多元救助3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5个,驻村工作队员被评为“优秀驻村队员”。深化诉源治理,抓好“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结合上级要求,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项目,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聚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在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磋商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相关问题整改。积极参与“共同缔造”,办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案件37件,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水质监管,2000余户村民用上“放心水”。凝聚公益保护共识,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办理志愿者通过平台移送的案件13件,效果良好。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涉罪线索移送流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规范涉罪线索移送流程,实现备案、审查、移送、立案全流程覆盖。畅通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渠道,实地走访“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对其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针对未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对市直单位考核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市委汇报,争取领导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xx市检察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为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高站位强化ZZ建设,凝聚奋进力量。旗帜鲜明地把D的ZZ建设摆在首位,坚持D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D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ZZ自觉推动D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ZZ上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D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以更高标准常态化开展“以ZZ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ZZ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凝聚前行力量。对标市委和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日常监督办案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优化轻罪案件办理作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完善“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
三是高水平践行司法为民,凝聚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以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司法服务保障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控申检察整体入驻矛调中心优势,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能力,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高质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在xx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市检察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D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加强和改进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11个集体30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保障安全稳定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
(一)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上用心用力。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7人,起诉851人,助推我市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满意度持续提升。深入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人,起诉319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受理涉恶团伙案件2件16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向监委移送线索26条。
(二)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谋深谋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大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3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2件。成立涉企检察官办公室,开展警示教育。对2020年以来的65件涉企案件案件开展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在推动社会治理实效上提质提效。对认罪悔罪的998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4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39人,法院采纳率达97.59%。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46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5件,化解信访积案4件,办结率达100%,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结合办案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招商引资领域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专项调研。
二、守护民生民利民益,坚持为人民司法
(一)以检察之力呵护未成年人。纵深推进“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共批捕(决捕)36人,起诉34人。建立未检综合履职办案组,办理案件14件。坚决落实“两项制度”,报告查询2562人。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针对家庭教育管理发出督促监护令41份。
(二)以检察之为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加强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帮助125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73万余元。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5人,起诉1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向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2万元,为联点村、社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5万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以检察之声引领群众法治意识。发布各类信息217条,《湘潭日报》《湖南法治报》“学习强国”等报刊网站采用工作信息30余篇。在群众聚集场所开展“沉浸式”普法26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43次。组织专题检察开放日、专题宣传活动4次。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公正护航
(一)刑事诉讼监督推深做实。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138人,不起诉235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立案4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1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请)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提出审理活动监督意见13份。对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对社区矫正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5件,对财产刑刑罚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对湘潭雨湖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二)民事诉讼监督精准跟进。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4件。对39件民事审判和52件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2起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6件,其中,支持起诉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案件,持续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三)行政诉讼监督深耕问效。对41件燃气领域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开展类案监督,对20件交通执法案件监督立案。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立案9件,打破案件“不刑不罚”局面。监督纠正罗某某被冒名登记婚姻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务实创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件,开展保护英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投入40万元修缮维护、迁移烈士墓26座。开展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行动,《共护水府安澜》获湖南省第一届公益诉讼故事汇“十佳故事”奖。与残联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助力无障碍通道合理化设置和图书馆盲人视听设备的配备。建立健全“检察长+河长(林长、田长、路长)”工作机制,“检察长+”工作机制获市委通报表扬。
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为自强奋进
(一)培根铸魂ZZ立检。落实D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中国共产D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22件次。对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讲ZZ与抓业务有机统一,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上D课7次,开展调查研究38次,撰写调研报告10篇。
(二)夯基固本素能强检。构建“导师带新人”“同堂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检察业务培训420余人次,与湖南科技大学深化检校合作。健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47次。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各类案件513件(占23.2%)。选优配齐领导班子,大力培育优秀年轻干部,选配4名精干力量担任中层正职,新招录8名检察人员。
(三)正风肃纪从严治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1次。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专项活动,接受湘潭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巡查,开展谈心谈话164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记录填报163件,召开检委会17次,研判案件63件。主动接受审计厅省以下检察院财务省级管理改革专项审计。
五、加强内外监督制约,坚持为法治担当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9人次。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4名员额检察官认真接受评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案件评查11次,办理的督促治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典型案例。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民主D派、工商联、无D派人士代表参加案件评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开放日及重要会议等活动23人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证员监督评议案件26件。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制度,共受理移送线索9件。
(三)自觉以公开促公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公开程序性信息2142条。对179件重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97份,督促及时整改和落实。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组织案件评查7次,评查案件110件,开展案件公开讲评3次。受理律师阅卷申请174人次,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今年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各执法司法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监督的氛围愈发浓厚,联动协作机制逐渐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继续推进,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不断显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D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明显;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在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上还需持续发力;三是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能动履职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日常教育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践行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忠”字为魂,夯实对D忠诚理想信念;二是坚持“实”字为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坚持“民”字为本,顺应人民群众法治期待;四是坚持“干”字为先,能动履行检察四大职能;五是坚持“严”字为要,强化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2023年以来,我院在上级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各项部署,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我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和主要成绩
(一)做优刑事检察。2023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25人。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5件5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8.2%。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发挥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10件58人,发出纠正违法32件次,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二)做实民事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监督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5件,其中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孙某某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涉案人员孙某某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三)做强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府院联动新路径。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8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3件。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7件,发出检察意见26件,行政机关全部予以采纳。我院办理的万某某被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监督案,得到了区委书记、区长的点赞表扬,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实验区,全方位打造“1+3+N”生态检察品牌,推行建立“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诉前整改率100%。举办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五)以数字检察助推综合治理。充分运用大数据促进溯源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提升执法司法管理水平,实现前端治理、治未病。探索开发了“病驾治理”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在全市两级交管、卫健部门进行了推广,目前已依法取消名“病驾”人员的驾驶资格。在全省检察系统数字模型大赛中,该模型荣获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不够,如,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案源少,涉案被建议单位较为集中,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较为单一。
(二)检察监督手段亟需强化。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调查取证权缺乏充分保障手段,对于不配合、不协助调查取证的行为人、行政机关等,缺乏刚性有力的措施。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深度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在D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提出的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区法治建设责任分工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
(二)在加快xx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上凝心聚力。积极跟进省委“一主六双”、市委“一山两江”“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和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安排部署,围绕区委“三区四业五城”全域高质量发展战略,继续落实“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实现xx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始终把维护国家ZZ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落实好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推动解决合理诉求,促进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始终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依法严惩意识形态领域各类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努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准性、实效性。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积极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更实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帮扶力度,助推乡村振兴。依法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以来,林区检察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D代会、林区十三次D代会精神和十三届林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推《xx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推动新时代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一、聚焦为大局服务,恒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坚持把平安神农架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ZZ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雷火2023”、安全生产风险整治等系列专项工作,依法惩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件33人,依法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3件158人;始终秉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依法不起诉28人,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和处置,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乡镇发送风险提示函5份,严防涉法涉检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重要使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神农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年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动植物资源类刑事案件9件25人,批准逮捕2件7人、提起公诉4件12人;办理涉珍稀物种保护、林业资源保护、排污及建筑垃圾清运、火灾隐患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着力督促整改,坚持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当好D委政府法治参谋。深入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全年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切实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落实问题整改。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配合,形成林区流域综合治理合力,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综合保护工作机制,与重庆市巫山县、陕西省镇坪县及省内周边相邻地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协商协作机制,努力服务泛神农架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撰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专题工作报告呈送林区D委主要领导并被批示,积极认真做好批示内容的跟进落实工作。
(三)坚持把推动神农架高质量发展作为突出课题。履职尽责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涉企信访快速办理机制。围绕林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调研,撰写《借鉴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人工培育合规发展》专题调研报告,被《楚天法治》刊载。认真落实与工商联、企业的服务联系机制,积极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并精准提供检察服务,2023年林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针对一起立案监督案件中被害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减少生产经营风险。深入防范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深化“断卡”行动成果成效,深入各乡镇开展反诈骗、反洗钱、知识产权保护等法治宣讲近30场次。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1件19人,提起公诉37件77人。强化追赃挽损力度,将退赃情况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提出量刑建议重要依据,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27万余元。
二、聚焦为人民司法,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夯实根基、践行宗旨
(一)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规范做好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依法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面向学校师生及家长代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次,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教职工及家长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围绕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问题对个别乡镇学校进行走访调查,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官封小学开展“书香润学堂读书伴成长”主题活动,青年干警同未成年学生结对阅读、游戏互动。结合乡村振兴、法治进乡村等工作,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难儿童33人次。提请D委政法委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召开“林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专题会”,走访林区部分单位,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沟通协作,推进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制度的监督落实。2023年林区检察院获评“全省青少年维权岗”,1名检察官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用心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全年在案件发生地村组、社区等地开展公开听证活动5场,建成由全区45名行业代表组成的首届林区检察听证员库,切实丰富以案释法的渠道形式,努力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接待来信、来电、来访31件次,均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规定办理。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结信访案件2件。强化信访维稳一盘棋思想,注重协调配合,移送有关案件线索4件。积极回访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制作司法救助宣传手册,主动走访乡村振兴局、林区妇联、团委等单位,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相关工作做法被湖北日报转发。
(三)落实共同缔造理念走深走实群众路线。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会同对口帮扶村召开共建共治座谈会,并邀请乡村振兴局到会指导,找准难点堵点、理清发展思路。持续做好光伏发电、油茶树基地等帮扶项目发展的“后半篇文章”,共同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村级产业发展。认真履行“三治融合”督导责任,深入新华镇龙口村开展法治宣讲、联合支部主题D日、爱心超市共建等活动,共同促进村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积极履行“两城一区”联合创建片区责任单位职责,推进片区网格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倡导督促居民养成文明习惯,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联合阳日镇阳日社区共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通过参与院坝会、文明积分兑换、法治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林区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品牌建设。
三、聚焦为法治担当,举张法律监督捍卫秩序、促进公正、守护正义
(一)持续深化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联合林区公安局、法院召开刑事实务研讨会、联席会5场次,结合“两卡”犯罪、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案件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办理,围绕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证据标准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确保办案质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就个案沟通56件次,及时摸排监督线索。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立案1件1人。抓实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疫情结束后及时恢复驻看守所检察工作,针对相关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维护监管场所秩序。抓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执行人及时足额缴纳罚金。做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积极强化与林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确保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情况。
(二)持续强化精准式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着力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围绕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履行检察职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根据“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结合“世界水日”的“强化依法治水”主题,检察长带队到下谷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河道巡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赴阳日镇、新华镇等地开展《民法典》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弱势群体慰问及《民法典》专项宣传,全年累计开展该类法治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发放慰问物资6000余元。穿透式履行行政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程序和证据收集瑕疵,内部移送案件线索2件。积极走访林区应急管理局、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住建局等单位,助推最高检第四、七、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切实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治参考。
(三)持续落实高质量要求,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目标,充分履行职责当好“看山人”。全年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万余元。为落实生态损害赔偿金必须用于生态修复的总要求,联合林区法院、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万余尾,进一步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用“益心为公”等公益诉讼辅助平台发现多起村民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线索,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及时通过磋商监督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护林防火监管职责,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2023年上半年,我院干警巡查发现部分区域存在利用清理雪倒木的机会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经依法调查核实,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建立健全组、村、乡镇、主管机构四方协调监管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的监管系统模式,推动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合力。
四、聚焦现代化发展,确保检察队伍ZZ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一)始终坚持D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决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院D组、林区D委、D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事项20余次。按照“学思想、强D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努力以理论学习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更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主题教育开展以来,D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7次,D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机关各支部通过主题D日活动开展学习9场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6个学时,重阳节组织离退休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习范围全覆盖。D组书记带头讲主题教育专题D课1次,班子成员及机关各D支部书记讲专题D课7场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根据林区D委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民生实事,制定《林区检察院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任务清单》,确定16个调研方向,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重难点发展项目、民生实事等清单11项,由班子成员分别领办解决,扎实开展检视整改,力争取得实效。
(二)把握“三个善于”基准要求,强化队伍素质能力。以“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明确22项措施持续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林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5场次,参加检察云网络专题培训班14场次,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76场次,以训代练提能增智。持续发挥检察教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的带动作用,激发比学赶超良好氛围。通过“以ZZ说办案、讲工作”研讨会、“双月读书会”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干警学习实践的平台。推荐3名干警作为心理咨询师重点培育对象,推荐1名干警攻读法律硕士,选派1名干警到林区法院有关庭室交流培训,选派1名干警参加林区青干班培训,3名干警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不断提升全院干警履职尽责综合素能。因工作成绩突出,2023年林区检察院共有4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上级表彰。
(三)营造严管厚爱良好ZZ生态,抓实全面管D治检。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干警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既讲原则规定、也问困难难题,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统一。定期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坚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累计填报重大事项21件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3次,抽查检查案件20余件,强化办案活动全程监督,严防以案谋私。持续开展常态化内部审计,不断促进机关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8件次,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0余条。扎实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从严从实推进违规吃喝问题、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XXXX精神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连续多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检察院D组和林区D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林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也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林区检察工作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林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如: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青年干警培养措施和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使命、不负人民!新的一年,我们将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深耕细作、久久为功,推动检察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是从ZZ上着眼,全力服务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ZZ机关意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林区中心大局精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推动落实《xx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为林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强基固本活动,优化青年干警培养措施,推动青年干警资源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以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结合全面从严治检、廉洁从检部署要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内部ZZ生态,坚决守牢各项廉政底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区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2024年,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践,为服务神农架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民生目标而不懈努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入践行区委“一二三六”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分忧担责,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98件,其中刑事348件、民事139件、行政100件、公益诉讼43件、其他[1]68件。1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区以上表彰,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践行能动司法,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抢劫、强奸、贩毒、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13件1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件1人。起诉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33件106人,在办理的“9.01”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系列案中,深挖漏犯漏罪线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80余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工商联、财政局等八家单位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2]管理委员会,运用评估机制办理合规案件3件8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生存发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审结串通投标等犯罪2件7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3件4人,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护航生态环资保护。宽严相济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案件35件85人,起诉14件49人,不起诉21件36人,不起诉案件中移送行政机关处罚12件18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3],加强水域联合执法力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对辖区内长江及支流重点水域生态环境情况开展综合巡查16次,助力xx河湖治理。及时发现、解决沿岸生态环保问题,共同保护洞庭湖、长江及沿岸自然生态环境。联合云溪区检察院、湖北省监利市检察院共建跨区域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进行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协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宣传,为保护长江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
守护群众安全防线。守护食品安全防线,在办理的某公司食品安全系列案中,采取强制措施5人,移送起诉4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交通安全防线,持续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对12件不起诉危险驾驶类案件提出检察意见,依法行政处罚,吊销被不起诉人驾驶证,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守护公共安全防线,深入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4],在办理的某单位对液化气站重大安全隐患怠于履行职责案中,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处置岳阳监狱监区范围内荒废气站违规存储液化气70余吨,全力消除燃气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倾情未检[5]综合保护。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2件25人,受理审查逮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4件4人,其中强奸罪1件1人,猥亵儿童罪3件3人。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6],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捕2件3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7]3件4人。深化开展综合履职,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2人,开展司法救助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展开社会调查8人,提供技能培训1人,协助转学、帮助重返校园2人。坚持“一案多办”,善于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综合履职线索,通过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磋商意见书,持续关注问题整改,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如针对熊某强制猥亵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缺乏监管,导致损害部分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易引发刑事案件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8],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9],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10]、入职查询[11]2858人次,督促教育局对1名有劣行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诫勉谈话、警告等其他处理。加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9场次,覆盖人群1500余人,1名检察官获评全省优秀法治副校长。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压实信访接待首办责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信访案件50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建立并落实首次申诉信访领导包案制度[12],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实行涉法涉诉信访“应听证、尽听证”,组织检察公开听证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100%,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坚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救助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农民工等19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让因案受困的特殊群体感受到检察温暖。
三、统筹四大检察,以更高标准推进融合发展
刑事检察向“优”提升。办结审查逮捕案件83件113人,批准逮捕87人,不批准逮捕26人。办结公诉案件189件391人,提起公诉284人,不起诉107人,其中法定不起诉2人,存疑不起诉2人,酌定不起诉103人。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6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5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通知书34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审结处理33件33人,依法打击传统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审结处理32件44人,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审结处理5件5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认罪认罚适用率近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8%以上。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共审查91人,变更强制措施12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5%。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剥夺ZZ权利、刑事判决涉财执行等专项检察,提出监督意见120人次,采纳率100%,严防“纸面服刑”。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3起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监督公安机关收监执行罪犯7人。
民事检察向“强”迈进。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8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0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8件,共制发检察建议88件,采纳率100%,监督法院依法规范办案,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1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5万余元。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75件,法院全部采纳。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1件,采纳率100%。常态化解“潜在之诉”,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2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件,通过出台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让行政执法更规范。如办理的某街道办事处怠于履行法院判决行政违法案,检察机关调查后及时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督促纠正类检察建议,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大部分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诉前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6万元。构建“监督+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严厉打击如上官某某等1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追缴生态修复费用977万余元,以消除污染、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助力依法行政,在安全生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领域监督行政机关整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对检察建议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如某县水利局不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且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仍不履职,我院将该局起诉至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局行政行为违法。
四、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强自觉全面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审议决议,主动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专项工作。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实现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大检察”监督全覆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0余次。积极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
依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