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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XX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X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XX年2月2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生态环境局X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X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X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X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围绕“20XX年怎么看、20XX年怎么干”主题,4名X组成员、5名科室负责人作交流发言,深入分析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优势和存在短板、弱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X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报告会,由X组书记为全体X员干部作专题辅导。三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全州10县市有8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103个乡镇中有101个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四是20XX年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命名楚雄州为国家第四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大姚县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二)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环境执法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由行政审批科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证后检查工作,县市分局开展排污许可核查。二是已完成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和资料移交工作。三是完成对禄丰县中胜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黄磷动力装置及主体设备拆除等工作,牟定县原渝滇公司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作,消除了长期污染问题。四是巡察整改期间,严格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收缴罚没款169万元。
(三)关于“深化机构改革,提升治理效果工作有短板” 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10县市分局266名公务员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