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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
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议 1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
富裕示范区的决定 6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10
二、文章
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
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
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36
全力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先行 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53
柯桥区委X校俞鸿:
加快实现共同富裕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57
中共磐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推进共同富裕打造市域范例 59
中共苍南县委书记陈永光:
苍南以跨越赶超之姿书写共同富裕苍南答卷 62
瓯江平:
温州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之路 65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X委书记、院长刘尚希:
促进共同富裕应全面融入人的现代化过程之中 71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X组书记、厅长吴伟斌: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75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委书记、主任王盛洪:
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 79
嘉兴市委政研室:
打造统筹城乡升级版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83
嘉兴日报评论员:
大力实施X建高地创建行动为高水平共同富裕典范激活红色引擎 87
中共洞头区委书记林霞:
以“洞头之变”绘就共同富裕美好蓝图 90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付雪梅:
发挥统筹城乡发展优势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市 93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组书记、主任梅梓华:
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 96
记者刘浩: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描绘群岛共兴、城乡共富、山
海共美新画卷 100
王菲:
城市建设美好蓝图让人倍感振奋 102
记者虞仁珂:
以人民为中心谋划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要让群众真实可感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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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奔向共同富裕 106
胡畔:
共同富裕步入新阶段 108
潘毅刚:
共同富裕难在哪里? 110
沈轩:
共同富裕示范区是要靠干出来的 112
光明日报联合调研组:
红船起航地描绘共同富裕新画卷 116
丽水市委政研室:
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聚焦缩小三大差距 122
浙江省民政厅:
坚决扛起强基兜底赋能职责 126
黄平:
金融创新助“共同富裕” 13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努力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展现卫生健康新作为 132
嘉兴日报评论员:
一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137
中共乐清市委书记方晖:
乐清以排头兵姿态领跑者担当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标杆 140
中共龙港市委书记郑建忠:
龙港以新型城镇化改革引领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143
中共龙湾区委书记、温州高新区X工委书记周一富:
龙湾加快打造“一区五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 146
中共鹿城区委书记姜景峰:
鹿城以“顶梁柱”“排头兵”姿态打造共同富裕样板区 149
中共瓯海区委书记王振勇:
瓯海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 152
黄海:
启东努力展现“最靓窗口”的现实模样 155
衢州市委书记汤飞帆:
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 158
中共瑞安市委书记麻胜聪:
瑞安以领跑者的姿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162
嘉兴日报评论员:
四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165
省社科院ZZ与X建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刚:
向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奋进 171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何朝银:
既要解决“谁来种地”,更要解决“为谁种地” 174
嘉兴日报评论员:
二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176
李昀励:
新阶段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挑战与对策 179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组书记、主任章剑:
以城乡融合六个“一体化”促共同富裕 184
浙江日报记者潘如龙:
访省农办原副主任、著名“三农”专家顾益康 187
浙江日报记者潘如龙:
访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 190
嘉兴日报评论员:
六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192
湖州市委书记马晓晖:
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排头兵 195
中共永嘉县委书记王彩莲:
永嘉勇担当强执行争一流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 200
嘉兴日报评论员:
三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202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鲍秀英:
浙江:全面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205
中国电力报记者陈丽莎:
浙江电力全力支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208
浙南产业集聚区X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蓬勃:
浙南产业集聚区 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平台标杆” 210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议
中国共产X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2日)
中国共产X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就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全会指出,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X的重要使命。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把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迎来新的更大发展,必将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世界社会主义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X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指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是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的总牵引。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迎来建X100周年的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X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这是浙江的重大ZZ责任,是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我们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路子奋勇前进,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感恩习近平总书记、X中央的关心厚爱中凝聚奋进的力量,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率先探索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路径,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
的生动实践,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境界!
全会强调,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场深刻社会变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是充满生机活力的阶梯式递进、渐进式发展的过程,是从低层次共同富裕向高层次共同富裕跃升的过程,是从局部共同富裕到整体共同富裕拓展的过程。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与共同富裕相互促进、螺旋上升的社会形态,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的跑道上率先推动共同富裕,形成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有机统一的富裕图景。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社会结构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完善的社会形态,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核心在于通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数字化与绿色低碳的融合聚变,创造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动力,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文明全面提升的社会形态,要以文化创新推动思想进步、文明提升推动社会进步,形成人民精神生活丰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团结和睦的文明图景。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社会形态,要有效扩大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有效破解优质公共服务共享难题,显著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
全会指出,建设示范区就是要在浙江大地率先展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基本图景,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着力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着力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统
筹城乡区域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着力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着力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
全会强调,示范区建设必须坚持X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系统观念“五大工作原则”,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率先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 不断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创造性贡献。要全面落实中央《意见》明确的“两阶段发展目标”,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 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压茬推进,滚动制定五年实施方案,迭代深化目标任务,只争朝夕、蹄疾步稳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是示范区建设的“第一程”,是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转入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的关键期。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活力创新力竞争力,高标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抢抓发展机遇,推动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建设幸福美好家园。要找准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着力抓好重大改革、重大抓手和重大政策,加快形成破竹之势。要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加快建设“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关系。着力加快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完善省域统筹机制,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创新实施山海协作升级版、对口工作升级版,念好新时代“山海经”。着力加快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市民化集成改革和新一轮乡村集成改革,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构建城乡新格局。着力加快缩小收入差距,坚持体现效率、促进公平,加快“扩
中”、全面“提低”,进一步激励财富创造,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着力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迭代升级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打造“浙有善育”名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浙里优学”名片,推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大提升、打造“浙派工匠”名片, 加强全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打造“浙里健康”名片,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浙里长寿”名片,健全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打造“浙里安居”名片,构建弱势群体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幸福清单、打造“浙有众扶”名片。着力打造精神文明高地,深入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守好红色根脉,健全高品质精神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江南特色的文化创新高地,构建以文化力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新格局。着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城镇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建设,推动共同富裕从宏观到微观落地。着力一体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整体推进X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风险管控机制,持续打造最安全最公平最具活力的省份。
全会强调,X的全面领导是示范区建设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维护X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X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ZZ判断力、ZZ领悟力、ZZ执行力,充分发挥X的ZZ优势和制度优势,全面加强X的建设。要推动全面从严治X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ZZ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营造风清气正的ZZ生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树立“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理念, 弘扬创新创业、艰苦奋斗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和相互帮助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树立“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创共建”理念,各方携手、共同奋斗,共创幸福生活,共建美好家园;树立“循序渐进、由低到高、由局部到整体”理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富裕,以省域先行示范为全国探路。要构建新型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建立年度工作推进会机制、清单化推进机制、改革探索和试点推广机制、民情通达机制,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保障,强化争先创优,强化闭环管理,确保X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
全会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共同事业,必须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奋斗推动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我们X的百年奋斗史,就是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共创奇迹的光辉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靠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奋斗;新征程上,率先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更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奋斗。
全会号召,全省广大X员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唯实惟先、善作善成,进一步增强先行探路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奋力创造无愧于X、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光辉业绩,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31日)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为了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作如下决定:
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是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的总牵引。在中国共产X成立一百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性时刻, 习近平总书记、X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 为新发展阶段浙江的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先行注入了强劲动力。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先行探路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率先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X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系统观念“五大工作原则”,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和山区、海岛等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着力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着力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着力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着力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
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率先走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路。
三、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应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明确的“两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四、“十四五”时期是完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应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打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建设创新策源地,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完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生育等政策,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 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着力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和撬动作用,加快推进X政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建设,探索构建数字化时代社会关系的新规则新政策新机制,引领和保障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
五、省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示范区建设相适应,在“大场景”中找准“小切口”,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和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配套,拓展先行性自主性立法的高效路径,加快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建设现代化基本单元、构建橄榄型社会等方面的创制性立法,更好发挥地方立法的保障、引领和推动作用。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围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等方式,推动示范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深化预
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完善再分配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实施情况的监督,优化省域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走访、调研、视察、进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提出推动示范区建设相关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和带动全省人民积极投身示范区建设伟大实践。
六、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可示范、可推广,高质量、走前列,有突破、有创新”的要求,建立健全推动示范区建设的体制机制,科学设立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健全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保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式推进、闭环式管理,创造性、系统性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七、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路径、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健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问责机制,高水平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高标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一体推动实现清廉浙江和示范区建设各项阶段性目标,为示范区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ZZ生态和发展环境。
八、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找准服务保障示范区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围绕科技成果保护、要素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社会化、社会治理创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特殊群体保护等方面, 依法履行审判、法律监督职能,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发挥各自优势,激发社会各界参加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协助做好经济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乡村文明等方面相关工作,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
合,促进乡村振兴和新型社区建设。
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互助互济、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参加示范区建设。各类企业及经营者应当弘扬浙商精神,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必须毫不动摇地将坚持X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将X的ZZ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敢闯敢试、改革破难的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奋进姿态,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系统性变革,主动承担全国性的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性突破性成果,努力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2021年7月2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牢牢把握坚持X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系统观念“五大工作原则”,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按照到2025年、2035年“两阶段发展目标”,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吊高胃口、不搞“过头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创造性系统性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特制定“十四五”时期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努力成为共同富裕改革探索的省域范例。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社会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机制、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省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建立,促进共同富裕的财税、社保、转移支付、金融、土地等政策制度基本建立,形成先富带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普遍性经验。
——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努力成为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省域范例。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人人享有尽展其才、梦想成真的发展机会,新时代活力浙江基本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竞争优势明显提升,高水平交通强省基本建成,乡村振兴示范省高质量建成。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调共进、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优化互促的良性循环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基本建成,在率先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畅通经济良性循环,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
——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努力成为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省域范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 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努力成为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5%、90%以上;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 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
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人人共享的数字社会加快形成。
——人文之美更加彰显,努力成为精神普遍富足的省域范例。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深入实施,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全面提升,社会新风尚更加鲜明,基本建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强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为践行,人文精神凝聚力显著增强,人文关怀体现到城乡每个角落。全域高品质现代文化供给更加丰富,城乡一体的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覆盖,“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覆盖率100%,市、县、乡三级文化设施覆盖达标率100%。全域文明创建覆盖率达到100%,11个设区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持续提升,50%以上县(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最美浙江人”金名片更加闪亮, 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到90%以上,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成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新时代文化高地。
——生态之美更加彰显,努力成为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的省域范例。美丽浙江建设取得新成效,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稳居全国前列,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到95%以上,城市步行10分钟可达公园绿地,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发展位居全国前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率先形成。
——和谐之美更加彰显,努力成为社会和睦团结向上的省域范例。X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一体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纵深推进,ZZ生态显著优化,全面从严治X成效进一步彰显,基本形成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的现代化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公民法治素养大幅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国试点全覆盖、高水平完成,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人犯罪率、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
社会治理格局。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更加完善,实现富民与安民有机统一,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全国领先。
二、打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
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形成浙江特色全域创新体系,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率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千亿工程,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组织方式,推进“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加快取得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实施重大科研平台设施建设千亿工程,集中力量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创新策源地、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加快推进甬江、环大罗山、浙中、G60等科创走廊建设,支持之江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体系核心支撑,加快良渚、西湖、湖畔、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建设,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争取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布局。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千亿工程,高水平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推动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每年新增1000亿元以上。加速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协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企业共同体和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打造以“科技大脑+未来实验室” 为核心的重大应用场景,构建现代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优化“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生态。发展国防科技,推进军民协同创新。探索县域创新发展新路径,培育一批国家创新型县(市)。
大力建设全球数字变革高地。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建成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加快形成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等具有全球影响的数字产业集群,实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产业大脑应用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形成新智造企业群体。基本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实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335”行动,全省域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持续推进“店开全球”万店培育专项行动,筹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积极争取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制定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深入开展数字生活新
服务行动,开展千家企业云化、百万商家上线行动,引进培育数字生活开放平台,充实丰富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文体等线上消费业态,建成数字生活新服务强省。实施全民共享数字红利行动,制定消除数字鸿沟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实现5G和千兆网络基站乡镇以上全覆盖。推动各类数字化平台开发适应弱势群体需求的功能模块和接口,降低公共服务领域新技术使用门槛,推广移动微法院等数字惠民载体,提升数字技术普惠功能,保障不同群体更好共享数字红利。探索开展数字化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数据资源权属、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内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夯 实共同富裕的产业基础。探索“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新路径,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迭代升级体系化实施方案,打造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升级行动,培育“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培育一批“新星”产 业群,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创建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和“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高水平建设特色小镇。争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创新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创建一批试点区域和企业。深化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一体打造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实施“品字标”拓面提质行动,打响“浙江制造”“浙江服务”品牌。
打造全球高端要素引力场。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深入实施“鲲鹏行动”计划,推进“三大人才高地支持行动”和高素质人才“六大引培行动”, 搭建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平台,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快建设全球人才蓄水池。建设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人才市场化评价、增加知识价值、人才协同创新、人才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体系,加大科技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政策力度,打造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促进技术要素跨国界跨区域流动。构建数智化区域金融运行体系, 深化移动支付之省建设,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构建“金融大脑”,加快
建设新兴金融中心,打造数智金融先行省。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争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构建金融服务共同富裕政策制度。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 高效联动,打造国家级和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和商贸枢纽型市场,形成互联互通、智慧绿色的数字化流通体系,增强现代流通竞争力。
扩大居民消费和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社区商业、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加快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新零售,拓展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建设新型消费中心, 争创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城市生活成本竞争力,稳定价格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顺滑切换,建设快反供应链产业示范园区,争取增设离境退税店、免税店,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支持出口转内销优质产品参展销售,推动消费回流,打响“国货新潮”品牌。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导向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大力推进“两新一重” 建设和“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扩大公共服务、农业农村等领域多元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展重大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
加快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提升数字创新、贸易物流、产业合作和人文交流四大枢纽功能,迭代推进标志性工程和重大支撑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打造亿人次级国际化空港门户,纵深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提升“义新欧”中欧班列市场竞争力。着力打造油气全产业链开放高地,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依托,创新推进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国际石化基地、国际油气储运基地建设,打造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战略储备基地和全球资源配置中心。深化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能级,实施“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系列站和国际产业合作园联动发展网络,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高层次对外投资策源地,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首创性和差别化改革探索,实施油气储备体制改革、新型国际贸易监管、
通关一体化改革、数字贸易制度机制建设等系统集成化改革,争取赋予四个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修订《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现联动创新区全覆盖,推进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协同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全省域推行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外贸新业态,高效推动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打造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
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 化国有经济布局和功能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企一策” 规范有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高水平推动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探索省域国资监管运营新模式。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加大社会领域投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最优省,鼓励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在培育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共同富裕上发挥更大作用。深化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和宁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试点,深化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升级工程,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完善“雏鹰行动”“凤凰行动”“雄鹰行动”培育体系,滚动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大力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打造“单项冠军之省”。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打造创业创新创造升级版。大力弘扬浙商精神、企业家精神,完善创业 创新创造支持政策体系,探索让数字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现代服务经济成为新时代老百姓经济的有效路径。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浙商青蓝接力工程”、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深入推进浙商回归。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各类载体综合功能及带动作用,完善
“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初创型成
长型企业发展。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高质量打造现代商品市场示范省。坚持放水养鱼、富民导向,建立健全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提升准入和退出便利度,打造极简审批。
三、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潜力,让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素质人才、高校毕业生来浙就业创业。多措并举减轻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优化中等收入社会结构。完善X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规范招考选拔聘用制度,保障不同群体发展机会公平, 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高质量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导向,完善就业工作督查激励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率先构建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完善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整合盘活各类就业补助资金,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项目,支持企业开发爱心岗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帮扶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持续推进“浙江无欠薪”建设,完善和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
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
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 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创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和绩效定薪酬的机制。全面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鼓励依法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实施农民致富增收行动,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10万名农创客,激活闲置农房10万幢以上,推进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深入实施乡村百万屋顶光伏工程, 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企业,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 素价值的实现形式。赋予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和收入分配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广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奖励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设立数据交易所,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数字化运营体系。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探索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创新完善财政政策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中长期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