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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8957
2024年1月
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进入城乡全面融合新阶段
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点研究了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我就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讲几点想法。
一、统筹城乡发展,要牢牢把握率先实现城乡全面融合这个新起点
市委、市政府从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了率先实现城乡全面融合、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新目标。确立这个目标,既是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立足宁波实际的现实选择。
形势有要求。当前,工农、城乡发展不协调和二元结构矛盾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也阻碍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央作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加快农民非农化和市民化,有利于形成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在后金融危机时期,要立足扩大内需保增长。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可以有效地扩大农村内需,拉动国内需求。因此,无论是着眼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立足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都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不动摇。宁波作为沿海发达城市,完全有责任确立更高的目标,继续在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方面率先一步,走在前列。
宁波有基础。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牢牢把握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城乡建设,制定实施了《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纲要》和“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大力实施“百千工程”,累计建成全面小康村326个,环境整治村2142个,占村庄总数的84%;城乡民生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是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超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农村新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了新步伐;体制创新逐步深入,一系列有利于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2008年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为84.9分,接近城乡全面融合阶段,农村全面小康实现度为87.3%,均位居全省前列,为实现更高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实有挑战。当前,统筹城乡发展还面临许多需要突破的问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长期形成的“城市中心”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根深蒂固;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在居民收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差异很大;城镇带动力不强,节点作用和集聚辐射作用不明显;体制创新相对滞后,阻碍了城乡统筹进程的推进。
二、统筹城乡发展,要牢牢把握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立足点
胡锦涛总书记就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事关全局,刻不容缓,必须增强主动性、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农村经济面广量大,转型升级任重道远。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这个立足点,努力推动农村经济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顺应城乡经济不断融合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趋势,整体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联动发展,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由注重农业一产向注重城乡产业联动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要注重高端化发展,抓好“一区二十园百基地”工程建设,重视引进适合农村发展的高端产业,在承接城市产业转移中,要坚持高起点,清洁化,防止借产业转移之际,将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要注重特色化发展,着眼当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注重融合化发展,依托大工业、大项目发展配套产业,延伸城市服务业,拓展农业多重功能,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商贸服务业和特色旅游业,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良性互动、融合发展。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构建农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平台和服务机制,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进步转变,提高科技贡献率。
二是提升集约经营水平。大力提升农村经济集约经营水平,努力实现农村经营方式由分散的家庭小规模经营向专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要提高规模化水平,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推行委托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制,加快农业规模化经营步伐。要提升组织化程度,完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模式经营方式,积极探索新的产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