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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2 年/6 月/26 日/第 001 版
X的十八大以来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
本报记者 孙航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ZZ局常委会议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并多次就禁毒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X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禁毒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持续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实现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当前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
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治理,我国毒情呈现整体向好态势,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禁毒工
作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从审判工作情况看,当前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在达到峰值后持续回落。2012 年至 2021 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计 95.7 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 102.9 万人。十年间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抛物线型变化趋势。一审结案数从 2012 年的 7.6 万件增至 2015 年的 13.9 万件,增幅为 82.25%,达到历史最高点。此后开始持续回落,2021 年一审结案数降至 5.6 万件,较 2015 年下降 59.54%,回到 2012 年以前的水平。以上数据反映,在严厉惩处和有效治理下,我国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毒情向好态势日益巩固,彰显了X的领导下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体系的强大优势。
二是源头性毒品犯罪呈多态发展。国内规模化制毒犯罪在持续打击下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呈现地域分散化、规模小型化、流程分段化等特点,制毒前体不断前移,制造新型毒品犯罪呈增长趋势。“ 金三角” 等地仍是我国毒品的主要来源,境外毒品因从传统渠道入境受阻,转而通过陆路绕道、国际物流寄递或者海上走私向我国渗透。
三是末端毒品犯罪数量明显下降。近五年随着我国吸毒人员数量逐年下降及戒毒管控措施不断加强,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萎缩,“ 零包” 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呈下降趋势。2021 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 1595 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11203 件,较2015 年高峰时期的 10875 件和 35867 件分别下降了 85.33%和 68.77%。
四是涉案毒品种类更加多元化。 涉案毒品结构逐步发生变化, 当前传统、 合成、 新型毒品 “ 三代并存” 格局愈加明显,麻精药品替代滥用问题不容忽视。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仍占据涉案毒品前三位,但涉甲卡西酮、γ -羟丁酸、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新型毒品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
五是犯罪网络化、智能化特点突出。毒品犯罪网上和网下交织更为紧密,“ 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 非接触式犯罪手段逐渐成为毒品贩运的新常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兴寄递业态发展,毒品犯罪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查处难度明显加大,也对证据审查认定工作提出新要求。
二、坚持X对禁毒工作绝对领导,夯实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正确ZZ方向这条“ 保障线”
坚持X对禁毒工作的绝对领导,是走好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之路的根本要求,是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确保禁毒司法工作正确ZZ方向的根本保障。X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ZZ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职尽责,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重要ZZ任务抓牢抓实,切实把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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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禁毒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
做好禁毒工作的ZZ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X组压紧压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把禁毒工作作为“ 一把手工程”,高站位统筹推进禁毒工作纵深发展。最高人民法院X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周强院长多次主持召开X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就强化毒品犯罪特别是新型毒品犯罪打击处理、有针对性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等提出要求。地方法院也召开X组会议专门研究禁毒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压实X组主体责任。
二是服务工作大局。各级法院心系“ 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精准扶贫、迎接二十大等X和国家大局部署开展禁毒工作。近年来,全国法院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毒黑交织的制贩毒团伙,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 保护伞”,重拳打击黑毒合流、枪毒合流、官毒勾结等关联犯罪,取得禁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的显著成效。四川法院积极服务凉山地区精准扶贫,出台服务保障凉山地区禁毒防艾脱贫攻坚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意见,有力破解禁毒瓶颈问题,助力凉山地区摘掉 20 余年“ 毒帽”。今年以来,各级法院紧扣为X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这条主线,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防控涉毒司法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各级法院X组牢记使命担当,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以X组名义发文督办禁毒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狠抓各项举措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多次下发通知,对全国法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开展禁毒重点工作等重大部署提出要求、作出安排。贵州2021 年先后三次召开全省法院禁毒工作会议,部署打击毒品犯罪相关工作,推进突出毒品问题整治工作高效开展。
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指导思想,架起涉毒必惩这条“ 高压线”
面对复杂多变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指导思想。2012 年至 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总体为 23.09%, 各年度重刑率分别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8 至 17 个百分点。特别是在 2015 年之后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情况下,重刑率始终保持高位,2021 年较 2015 年提升了 6 个百分点,反映出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坚持严惩力度不减,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罚和威慑作用,对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在犯罪类型上,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并加大对涉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农村地区毒品犯罪惩处力度。在严惩对象上,人民法院对具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毒枭糯康及其集团骨干成员犯罪案、广东“ 博社村” 系列制贩毒案、四川白友日涉黑组织特大跨国走私贩毒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了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二是严格规范刑罚适用与执行。 为确保刑罚执行效果, 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毒品犯罪缓刑适用率明显低于、减刑和假释适用条件明显高于普通刑事案件。为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能力,人民法院注重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充分适用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同时依法惩处涉毒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