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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2 年/10 月/13 日/第 002 版新闻· 评论
《底线》引发的思考:司法的作用如此彰显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树江
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官也不是万能的。虽然法条是冰冷的,但法官要有温度,去努力交融情理法,弘扬真善美。 《底线》的成功,就在于它理解法官的关注,尤其是公众的关注。把关注点放在庭下,关注案件的背后,关注法官的内心,关注法官的个性张扬,关注法官的喜怒哀愁,关注法官时而流畅时而滞涩的笔端,并把它们作为法官的日常展现在公众面前。
电视剧《底线》霸屏热播,引起了人们对法院、法官的关注与热议,也燃起了公众的法律热
情。
说实话,就律政片而言,包括国外的律政片,也少有法官戏份。窃以为,是法庭上法官的“ 理
性” 限制了法官的发挥,也限制了作品的发挥。
人们公认,法官是“ 智识” 群体。职责要求他们要理性、中立。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律赋予法官的职责是防守。“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但法官手中只有盾牌, 如何进攻?只守不攻的比赛如何吸引人?这正如运动场上激烈的比赛,人们关注的焦点必然是双方运动员,有几人会关注裁判员呢?
法官是法庭上冷静的主持者,不是辩论者。“ 法庭上喋喋不休的法官是不受欢迎的”,中立要求法官不能带着先验的立场走进法庭。他要在双方当事人面前维护居中形象,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保持合理距离。随着庭审的进行,法官会逐渐形成内心确信,形成裁判结论。但他仍然要表现得心如止水,保持着形象的公正,不能展现出丝毫的喜怒哀乐——这时的法官不是真实的。这样的形象怎么可能抓住观众的心,吸引住观众的眼球呢?
“ 诉讼是一枚苦果子”。的确,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去裁判,对诉讼双方来讲都是一种无奈之举——剑拔弩张的邻里同事,利益分配不均的伙伴,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以至于护母挥刀莫不如此。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值得关注的人性的争议,情理与法理的博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对此,法官在关注,公众也在关注。 《底线》的成功,就在于它理解法官的关注,尤其是公众的关注。把关注点放在庭下,关注案件的背后,关注法官的内心,关注法官的个性张扬,关注法官的喜怒哀愁,关注法官时而流畅时而滞涩的笔端,并把它们作为法官的日常展现在公众面前。
作为一名法官,笔者一直在追看《底线》 ,看到熟悉的场景,听着熟悉的语言,倍感亲切之余,自然会产生诸多的联想与思考。
法律不是万能的。于法官而言,法律必须被信仰。但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是振臂一呼那
么简单!证据是对法律能力的最大制约——法律无法还原全部事实真相。
稍有些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官断案不过是审查证据、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但却很少有人洞悉法官在断案过程中的心路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官要根据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作出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在刑事诉讼中,要达到“ 不允许相反事实可能存在”,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要达到“ 真实的可能性大于虚假的可能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不容易的。
在《底线》中,法官们在交流、研讨案件时,常有“ 我确信他在撒谎”“ 我感觉就是他干的”的说法,可如此就可以下判吗?
接不上断臂的维纳斯被称为“ 缺憾的美”,对于法官而言,证明不了的事实,是缺憾,但绝
不是美。
“ 只要是发生过的,总会留下痕迹” 只是理想,绝不可以当做永恒的现实。司法实践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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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常如大漠中的脚印,风沙过后,一切都湮没无存了。
学院派的年轻法官常以“ 法律真实” 自诩,但这是真的真实吗?“ 法律真实” 与“ 客观真实”之间的差距该如何弥补呢?
法律不是万能的,承认这一点,法律才能进步!
法官也不是万能的。千古法圣商鞅赋予法官“ 天下师” 的崇高地位。但“ 传道授业解惑” 之师也不是万能的。正如上帝造不出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一样,法官也裁断不了无法确信事实的案子。
就当事人而言,案子到了法院,法官就必须给出确定无疑的结果。且不说法院不会包揽一切,有些纠纷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如《底线》中的齐大爷拆迁案。即便是拥有管辖权,也未必会有让人满意的结果。奶茶加盟店案创业失败的小情侣面对法官“ 撤诉吧” 的无奈劝告时,大声地吼叫“ 为什么?为什么?明明我们是有理的”,吼出的何尝不是法官的心酸与无奈——我知道你们被骗了,被套路了,但却无法帮助你们。证据!你们没有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