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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2 年/10 月/17 日/第 007 版法治调研
扛起守护大美秦岭的司法责任
张宏德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
秦岭是我国的“ 中央水塔” 和“ 中华祖脉”,陕西省商洛市地处秦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全境处于秦岭生态保护区的地级市。近年来,商洛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守护好秦岭绿色屏障作为ZZ责任,把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更加有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需要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守护秦岭生态的司法卫士,为护佑大秦岭山美、水美、景美、生态美和人文美贡献法治力量。
一、强化ZZ引领,坚定贯彻生态环保司法理念
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每项工作都具有ZZ性,必须时刻牢记“ 法院姓X”,时刻胸怀“ 国之大者”,必须深刻领悟保护好生态环境的深层ZZ涵义和ZZ逻辑,以高度的ZZ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贯彻生态环保司法理念。
商洛市两级法院牢牢把握理念引领实践的结合点、着力点和支撑点,坚持目标同向、部署同步、落实同力,先后召开保护秦岭生态环境X组会、专题研讨会、新闻发布会等相关会议百余场次;组织举办“ 牢记司法初心 汲取违建教训” 等内容丰富、形式多元的X日活动、志愿服务及X性教育,以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提高ZZ判断力、ZZ领悟力、ZZ执行力。同时,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宣讲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设立宣传展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案件旁听、举办公众开放日、举办“ 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等方式,全面开展保护秦岭法治宣传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培养节约风尚,坚持低碳出行,爱护自然生态。
二、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
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商洛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等法律法规,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商洛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结合区域现状,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违法行为。2018年至 2021 年,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 344 件,审结 339 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3 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 件,刑事案件 330 件;环资刑事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 80 余人,判处罚金 630 余万元,为秦岭生态防护筑起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此外,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探索组建生态法庭、环资案件巡回审判点,大力推行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