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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2022 年/11 月/29 日/第 011 版平安新乡
基层治理再升级 打造辉县好“ 枫” 景
——辉县市人民法院“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纪实
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吴京宇
60 岁的王大爷到法庭打了一场 “ 不花钱” 的官司, 没掏诉讼费就拿到了赔偿款, 他逢人便讲,法院诉前调解真是高效方便; “ 法庭干警经常会来企业,帮助我们排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我们疫情期间谋发展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某企业负责人称赞道⋯⋯
说起这些人身边的变化,辉县市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刘志飞表示,人民法庭是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该院着眼新时代人民法庭“ 三个便于”“ 三个服务”“ 三个优化” 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扎实开展“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倾心打造人民法庭新“ 枫” 景。2022 年 1 至 10 月,该院所辖 7 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 2839 件,审结 2490 件。诉前调解成功 1475 件,自动履行 523 件,自动履行率达 35.46%。
1 源头预防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22 年 7 月的一天,60 多岁的王大爷一脸怒气地来到西平罗法庭,向庭长李静法官说:“ 李庭长,你来给俺评评理,俺那个邻居压坏了俺家的彩瓦棚,他该不该赔钱?” 李静耐心地听他说完,掌握了事情的原委。王大爷要起诉的案件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主要由两家相邻房屋的滴水、风道问题而引发。两家是多年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样的邻里关系只能和不能破。李静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向双方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邀请辉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王艳霞参与共同调解。李静拟定好调解方案,与特邀调解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大爷打了一场“ 不花钱” 的官司,没掏诉讼费便拿到了赔偿款,而且邻里间的关系也较从前更和睦了。
王大爷家的纠纷化解了,李静却多了一桩心事。她反复思考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村里相邻双方在批划的宅基地范围内建房,却都未留出足够的滴水和风道空间。房屋建成后,自然埋下了隐患,并逐渐形成矛盾纠纷,长期难以化解。
“ 这样的纠纷看似是邻里小事,但小事不能小看,它影响着村民和谐、邻里和睦。” 李静随即向法庭辖区乡镇X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在对居民宅基地自建房屋批划时,对滴水、风道问题予以明确,并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予以监管。实现纠纷由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努力将矛盾化解在“ 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 精准服务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020 年 4 月,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后经结算,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陆续向建材公司支付 50 万元,还需再付 200 万余元。建材有限公司多次催要,但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遂将其起诉至法院。
案件分到孟庄法庭审理。承办法官任贵丽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长期存在合作关系,案件存在调解的基础。此外,原告在起诉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告账户已被冻结,早日解除有助于企业重新投入运营。
任贵丽与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