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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宣传部长中心组研讨发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滋养
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指出,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爱国主义教育重要的资源宝库,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大量鲜活、灵动的素材。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滋养,对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一、弘扬中国精神,铸造爱国之魂。中华民族是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大民族,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根植于中华儿女内心深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民族大义,五千多年悠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并以其独特的文化品格始终保持自身的民族性和主体性,赋予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当今中国之所以能够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根源于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积淀与深邃的文化底蕴。因此,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追寻爱国主义的源和根,不断汲取中华文化的精华与有益养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守中华文化的立场,坚持中国共产X的文化领导权,秉持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增进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才能不迷失自我、不迷失方向,铸造爱国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