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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报/2023 年/8 月/8 日/第 001 版
纪检监察机关:以有力监督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本报记者 谢雨芬
严肃查处湘乡市财政局原X组成员、 纪检组长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资金 39.5 万元挪为己用的问题;湘潭县射埠镇继述桥村原X总支书记刘某、报账员欧阳某因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用于冲抵非生产性开支,受到X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我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ZZ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监督落地促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以查办案件开路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机关移送、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渠道,全面起底涉农问题线索,形成线索库,实行清单化台账管理。以“ 三湘护农” 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耕地“ 非农化” 和基本农田“ 非粮化” 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共查处涉农问题 62 个,处理 81 人,其中处分 28 人,留置 2 人,移送司法机关 2 人。
与此同时, 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政策策略, 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 精准运用 “ 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谈话函询。在查处湘潭县乌石镇锦绣村村委刘某、谭某、贺某套取村级工程资金垫付村民个人医保缴费问题中,给予 3 人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处理。截至目前,全市查处的涉农问题中,实行第一种形态处理占比 65.4%。
让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取得成效,必须做好查办案件“ 后半篇文章”。
各地调整优化“ 一县一监督” 清单、“ 一领域一专题” 方案,细化分解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联乡联村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派驻村级纪检员“ 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