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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评估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xx局《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安排和局领导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5日,在全市监督执法干部中组织开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评估排队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队伍为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增强执法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副局长、xxx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X委委员为成员的评估排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排队评估的实施。
三、评排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5日。
四、评排标准
对局全体执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采取“下管一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评估采用100分制,划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95—75分)、“一般”(75—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对局所有执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项目内容和计分标准如下:
(一)考(20分):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所有监督执法干部进行业务和廉政知识考试,全面考查执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考试得分90分以上不扣分,90—75分扣1分,75—60分扣2分,60分以下扣5分。
(二)查(30分):
在开展执法案件倒查活动中,各单位自查时发现执法干部不依法查处、办理时限不合理、降低审批标准、随意变更处分种类和幅度等问题的,属轻微执法过错问题,但未构成违纪行为的,根据情况每件酌情扣1-2分;属严重执法过错问题,且已构成违纪行为的扣5分;执法案件涉及2人以上的,每人次均按上述标准扣分。如在执法中构成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发现与代办中介勾连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违反“七个一律”等问题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