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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2024 年/3 月/29 日/第 008 版专题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0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30 名委员,2023 年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2 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缴存使用计划》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加大租购住房支持力度的通知》 。
(二)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厅局级事业单位, 设 10个处室,7 个办事处,31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 607 人,其中,在编 331 人,非在编 276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 年,新开户实缴单位 1.13 万家,净增单位 0.81 万家;新开户实缴职工 38.82 万人,净增职工 13.04 万人;实缴单位 6.34 万家,实缴职工 323.32 万人,缴存额 575.74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4.60%、4.20%、4.89%。2023 年末,缴存总额 5039.6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2.90%;缴存余额 1708.33 亿元,同比增长 7.10%。
受委托办理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5 家。
受委托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业务的银行 10 家。
(二)提取
2023 年,128.62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462.51 亿元,同比增长 31.9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80.33%,比上年增加 16.45 个百分点。2023 年末,提取总额 3331.3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1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 万元,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00 万元,
多子女家庭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20 万元。
2023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60 万笔 439.6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60.27%、95.04%。其中,自有资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6.78 万笔 343.60 亿元,利用银行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 1.82 万笔 96.08 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60.33 亿元。
2023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4.29 万笔 3090.70 亿元,贷款余额 1878.41 亿元,分别
比上年末增加 10.03%、 16.59%、 16.07%。 其中, 自有资金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5.16 万笔 2732.72
亿元, 贷款余额 1634.74 亿元; 利用银行资金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 9.13 万笔 357.98
亿元,贷款余额 243.67 亿元。自有资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5.69%,比上年末增加
4.69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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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异地贷款
2023 年,发放异地贷款 0.54 万笔 26.45 亿元。2023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117.71 亿元,异地贷款余额 93.67 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23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1.82 万笔 96.08 亿元,当年贴息额 2.06 亿元。2023 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9.13 万笔 357.98 亿元,累计贴息 18.46 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23 年,未购买国债。2023 年末,无国债余额。(五)资金存储
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73.59 亿元。其中,活期存款 0.01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存款 30.00 亿元,协定存款 43.58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自有资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95.69%,比上年末增加 4.69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 年,业务收入 51.87 亿元,同比增长 8.07%。其中,存款利息 3.16 亿元,委托贷款利息
48.71 亿元,其他 22.87 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 年,业务支出 29.30 亿元,同比增长 8.1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27.08 亿元,归集手续费 0.34 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1.68 亿元,其他 0.20 亿元。
(三)增值收益
2023 年,增值收益 22.57 亿元,同比增长 8.01%;增值收益率 1.36%,比上年减少 0.03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83 亿元,提取管理费用 2.44 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8.30 亿元。
2023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3.07 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6.84 亿元。2023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7.37 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22.20 亿
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 年,管理费用支出 2.28 亿元,同比下降 2.10%。其中,人员经费 0.78 亿元,公用经费
0.17 亿元,专项经费 1.33 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0.22 亿元,逾期率 0.1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7.37亿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26.22%,国有企业占 11.40%,城镇集体企业占 0.26%,外商投资企业占 6.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48.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5%,灵活就业人员占 2.90%,其他占 3.48%;中、低收入占 98.01%,高收入占 1.9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92%,国有企业占 4.80%,城镇集体企业占 0.13%,外商投资企业占 5.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56.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5%,灵活就业人员占 19.44%,其他占 3.90%;中、低收入占 99.23%,高收入占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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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9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64.57%,租赁住房占 5.5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2.8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26%,出境定居占 0.002%,其他占 1.8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2.85%,高收入占 7.15%。
(三)贷款业务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