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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省市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含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区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推动压实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是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乡村偏远学校、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的校外培训机构等。
三、整治重点
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X〔2024〕X号)《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X〔2024〕X号)等有关要求,紧盯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体育场馆、建筑工地、校外培训场所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逐级按岗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知晓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主要风险区域的相关火灾风险掌握不清;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计算机房、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责任人不清楚相应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3.消防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记录不及时、不齐全,火灾隐患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未落实双人持证值班要求;进行电气安装、维护的电工未取得相应资质。
(二)火灾风险源管控不严格
1.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校内建筑采用彩钢板尤其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2.电气线路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防雷击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