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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2024 年/4 月/2 日/第 001 版
中共烟台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 年5 月5 日至7 月10 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烟台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 年 8 月 31 日,省委巡视组向烟台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ZZ任务,以整改实际行动坚定拥护 “ 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 “ 两个维护” ,扛牢全面从严治X主体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扛牢ZZ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启动工作。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第一时间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督促指导各级X委(X组)提高ZZ站位、增强大局意识,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全力抓好面上整改,并直接负责 9 项具体整改任务,采取批示批办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树立导向、传导压力;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 ,及时调度分管领域整改进展,召开调度会或现场会推动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标对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是细化实化措施,精准精细整改。紧密结合烟台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负责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对可量化事项全部提出具体量化的提升或下降目标,对整改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确定了目标,对以往发现并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全部明确巩固提升措施。 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对其他有关问题全部进行认领,逐项补充完善,形成工作台账,做到整改无缺项、全覆盖。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均全面认领相关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在X委(X组、 工委)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是坚持严督实导,有效传导压力。以整改工作台账为基础,以交办单、报告单、验收单“ 三张单子,” 为抓手,严格实行“ 交办、报告、验收、销号” 工作机制,构建目标明确、无缝衔接、责任具体的整改落实闭环。先后向 61 个责任单位“ 点对点” 派发整改任务交办单、回收交办事项报告单、开具进展情况验收单;依托台账开展了 5 次系统督导调度,对重视不够、态度敷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市纪委监委紧盯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严纠治推进不力、等靠推脱等纪律作风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现场检查 63 次、谈话提醒 21 人。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市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承担整改任务较多的区市和市直部门汇报交流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2023 年 11 月 18 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整改过程中 9 项需引起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牵头市级领导和责任单位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加大工作力度、逐项强力突破,有效推动了整改再聚焦、攻坚再深入。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做到常态长效。坚持“ 当下改” 与“ 长久立” 相结合,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进一步梳理现有制度办法,对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规章制度继续狠抓落实,对需要改进补充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建立,着力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深层次矛盾,保证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巡视整改期间,各责任单位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涉及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X的建设等方面新制定制度规定、工作规划等 33 项,修订完善 4 项,有效提升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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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班子和各常委同志主动认领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查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努力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深化一方面认识、促进一类工作。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宣传X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受众实际开展分众化、 互动化基层理论宣讲不够,采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引导解读少问题。一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的二十大精神,下发月度工作清单,深入开展宣讲活动。2023 年,开展分众化、互动化基层理论宣讲 22368 场次,市级层面开展“ 中国梦” 百姓巡回宣讲 31 场。二是运用图文、海报、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引导解读,助推正能量实现大流量。组织各类媒体推出“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 专题专栏,做好“ X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在基层” 系列报道;在新媒体平台开设“ X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大讲堂” 短视频专题,转发权威媒体推出的“ X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笔记” 互动海报,有效提高了学习宣传的实效性。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发挥怃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差距问题。一是持续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力度,将“ 推动共建‘ 一带一路’ 高质量发展”、“ 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 等内容纳入烟台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四专题)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篇目,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二是着力巩固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运用关地统一协调联席会议机制,研究保税混配、整车进口口岸等重点工作 45 项;召开关地、关企座谈会,详细了解重点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具体困难问题。构建市区一体化招商体制机制,办好 2023 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暨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2023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等各类经贸活动,积极参加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招商活动,深化与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合作,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成果。2023 年,中韩、中日等四个特色园区累计新落户各类机构及项目 53 个,举办各类针对性强的经贸交流活动 13 场。 三是成立中欧班列发展工作专班,印发《关于推进烟台市中欧班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国铁济南局、中铁多联济南公司和山东高速齐鲁号等省级平台公司合作交流,2023 年完成进出口班列 100列,同比增长 614%。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烟台市市属企业
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将现有 110 余户企业纳入专业化整合范围,由 4 户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
司集中监管,从根本上提升治理水平和发展活力;印发《市管企业亏损企业治理工作方案》,将亏损
企业治理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导 10 户市管(市直)企业全面做好亏损治理、 提质增效工
作,已完成 26 户子企业层级治理任务。2023 年,48 户经营性亏损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亏损面降低
20%。二是全面摸排市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执行情况,开展市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X
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X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针对
2 家企业暴露出的问题,下发监管提示函,开展警示提醒,有效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4.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一是精准开展“ 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和“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两个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违规电气焊和施工三个专项整治;部署开展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安全生产“ 深反思、查漏洞、固根基” 讨论,聚焦“ 抓终端、抓末梢、抓基层、抓基础、抓岗位、抓责任” ,进行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2023 年,累计派出检查组 20.42 万组(次),整改问题隐患 32.99 万项。二是强化考核问效,对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开展调度通报,相关结果纳入“ 蓝黄红” 考评体系,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共进行 24 次考评,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5.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夯实基础工作与积极对上争取“ 两手抓” ,统筹推进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力促各项工作在全省“ 保三争二奔第一”。全面对标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成立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体系的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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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纵深推进 《烟台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按季度调度完成情况,推动 12 个方面、150 项重点任务加快落地。三是深入实施九大制造业集聚培育工程,做实 16 条重点产业链“ 链长制” ,2023 年 16 条产业链线下外出走访接待三类 500 强企业 1038 批次,累计签约 338 个项目。四是合理布局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项目谋划、招商、落地、建设和投产步伐,以产业项目为支撑,激发内生活力。2023 年,全市九大产业实现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 85.36%,“ 四新” 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同比提高 1个百分点。五是黄渤海新区聚焦制造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引领,持续壮大“ 四新” 经济盘子,加快向工业互联网、8K 超高清、特色半导体等细分产业链延伸,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聚区。2023 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6 户、省级瞪羚企业 18 户、省级“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107 户、市级瞪羚企业 59 户、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75 户;“ 四新” 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同比提高 1 个百分点。
6.针对落实“ 经略海洋” 战略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召开十四届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海洋工作,开展新一轮海洋强市建设,持续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效。二是聚焦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科教管服、海洋文旅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全年海洋经济第三产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加快推进“ 崆峒胜境” 项目建设,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征迀、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及项目招标等工作,2 个未开工项目已开工建设。
7.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政务服务便利度不高问题。一是印发《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烟台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应进必进” 工作指引》,对照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确定认领事项清单,制定“ 一窗受理” 督查工作配档表,督导各区市加快推进相关事项进驻。目前,各区市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 100%进驻。二是对芝罘区、牟平区、海阳市等进行实地走访核查,督促相关事项“ 应进必进”。目前,芝罘区 1387 个、牟平区 1210 个、海阳市 1596 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完成进驻,其中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预计于 2024 年 3 月底启动搬迁,原有事项将整体迁移入驻。
8.针对法治环境不够优化,依法行政有欠缺问题。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2023 年 6—9 月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年审和新申领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 2014 人新发、 换发行政执法证,7月、 11 月先后组织开展了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深化“ 涉企联合检查平台” 应用,建立“ 提报匹配、扫码入企、线上检查、结果互认、码上监督” 五位一体工作机制,选取福山区依托“ 涉企联合检查平台” 试点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通过省级验收、入选省营商环境创新“ 揭榜挂帅” 项目,12 月 4 日在全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制定年度督察方案,将示范创建和法治考核指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察内容,召开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座谈会,抓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力争 2023 年度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对 3 起败诉案件进行调查和剖析研判,分别形成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醒;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行政败诉案件督办和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印发《行政争议案件季度通报》《年度研判分析报告》,逐案印发《行政争议案情专报》,持续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测试工作,2023 年度未发生败诉案件。
9.针对生态保护有差距,陆海污染统筹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季报机制,组织各区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和干部执行力考核,全市县级行政区全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镇(街)、 村居分别设立暂存点 700 余个和 1100 余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量 805.7 吨、处置总量 777.4 吨,回收处理率达到 73.6%,大幅高于 2022 年水平。二是印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入海河流总氮控制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优化调整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入海河流总氮攻坚专项行动、汛前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和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组织湾长、网格员巡湾和城区内污水管网、沿岸重点企业排查,累计发现整改问题 596 个;制定《渤海区域国控入海河流“ 一河一策” 治理方案》,明确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具体措施和工程,持续对直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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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重点入海排污口开展监测抽查,2023 年渤海三条入海河流总氮平均浓度同比均实现下降。
10.针对矿业污染治理不力问题。一是督促招远市、莱州市制定氰化尾渣消减方案,开展有色冶炼企业“ 点对点” 试点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加快推进高硅渣处置利用项目建设并稳定运行。分年度完成处置利用目标,2023 年底前处置利用 150 万吨以上,2024 年底前处置利用 290 万吨以上,2025年 7 月底前处置利用 350 万吨以上。2023 年,全市共处置利用氰化尾渣 211.8 万吨,其中处置利用高硅渣 86.2 万吨。二是依托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系统,加强对氰化尾渣产生、贮存、处置等全过程智慧化监管,严厉打击氰化尾渣非法倾倒、转移、贮存等违法行为。每月通报氰化尾渣产生、处置利用和贮存情况,对存量增长区市进行约谈预警。
11.针对推进乡村振兴存在薄弱环节、谋划推进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乡村振兴观摩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委会议,集中观摩评比 10 个乡村振兴项目,安排部署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建立“ 一号文” 重点工作台账,细化拆分 235 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月调度推进情况。根据《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 2023—2027 年(征求意见稿)》,正在研究我市规划,相关指标设置全部高于全省水平。二是持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在2024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明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较 2023 年再提高 1 个百分点、达到 9%,切实强化乡村振兴财力保障。三是持续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压紧压实各区市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指导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政策。2023年,全市粮食总产 189.41 万吨、同比增加 4.68 万吨,粮食生产实现面积、单产、总产“ 三增” ,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指标。 四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和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统力度,跟踪服务营收降幅较大的重点规上企业,及时协调帮助解决现实问题,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做大做强。截至 2023 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 548 家、同比增长 2.4%,营业收入 947.8 亿元、同比增长 1.9%。
12.针对粮食安全红线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筛查 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确保新建项目区均符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条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2023 年 5—12 月,共查处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33 件、面积 142.87 亩。二是组织各区市通过“ 农事直通” APP 接收排查上级撂荒地有关图斑,有序推进撂荒耕地摸底,已完成 2023 年度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园地用地性质核查,116 个相关项目用地符合规定。三是指导区市将高标准农田中符合条件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不符合条件的种植苹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建有农田水利等附属设施“ 非粮化” 用地,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维持现有面积并严控增量;对其余“ 非粮化” 用地,确定地块属性,依据规定分门别类处置。
13.针对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差距大问题。一是已完成 2024 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同步新增 2025—2026 年储备项目计划。坚持“ 全覆盖、不交叉、界限清晰” ,组织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攻坚战,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和加强巡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等多发频发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发现整改相关问题 1130 处。二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建立“ 三级三类”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获省政府批复。全面加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