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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日报/2024 年/4 月/10 日/第 003 版公告
关于《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赵武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论述。我市作为中华文明发源地之一,具有灿烂的文明历史和宝贵的文物资源,根据市文旅局统计,全市共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1990 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 54 处,省级保护单位 96 处,市级保护单位 30 处,县级保护单位 1810 处。然而目前我市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远离城市消防站、火灾风险隐患大、行业监管不清晰等诸多问题,因此,加强我市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支队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条例(草案) 》起草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国的带领下,先后前往我市霍州、洪洞、襄汾、尧都区,河南省洛阳市、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和我省长治市开展实地调研,走访 22 处文物保护单位,并与当地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文物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工作座谈,将科学性强、实用性强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带回来,同时结合临汾实际,对《条例(草案) 》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6 月 9 日至 7 月 13 日,我们书面征求了全市 17 个县(市、区)人民政府、1 个相关开发区和 38 个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