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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日报/2024 年/4 月/3 日/第 005 版专版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连云港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1 名委员,2023 年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 2022 年度决算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 2022 年年度报告》《关于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连云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 8 个处(科) ,6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 86 人,其中,在编 60 人,非在编 26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 年,新开户单位 2,475 家,净增单位 467 家;新开户职工 5.18 万人,净增职工0.51 万人; 实缴单位13,518 家, 实缴职工45.34 万人, 缴存额89.70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26%、3.35%、7.30%。2023 年末,缴存总额 736.2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87%;缴存余额 240.99 亿元,同比增长 8.8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8 家。
(二)提取:2023 年,20.03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70.03 亿元,同比增长
19.78%;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8.07%, 比上年增长 8.14 个百分点。 2023 年末, 提取总额 495.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4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 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
额度 80 万元。
2023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63 万笔 71.2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62.37%、69.19%。2023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35.29 亿元。
2023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7.64 万笔 539.31 亿元,贷款余额 229.71 亿元,分别比
上年末增加 10.18%、15.23%、18.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5.32%,比上年末增加
7.79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6 家。
2.异地贷款:2023 年,发放异地贷款 1,018 笔 40,459.31 万元。2023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222,013.67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77,467.79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 万元,当年贴息额 0 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3 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 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 亿元。2023 年末,国债余额 0 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33.90 亿元。其中,活期 0.14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14.6 亿元,1 年以上定期 12.6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56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95.32%,比上年末增加 7.79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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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业务收入: 2023 年, 业务收入 75,602.96 万元, 同比增长 11.41%。 其中, 市中心 75,602.96万元;存款利息 9,343.78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66,259.18 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1.07 元。
(二) 业务支出: 2023 年, 业务支出 31,681.80 万元, 同比下降 19.28%。 其中, 市中心 31,681.80万元;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29,188.41 万元, 归集手续费 730.45 万元, 委托贷款手续费 1,687.49万元,其他 75.46 万元。
(三) 增值收益: 2023 年, 增值收益 43,921.16 万元, 同比增长 53.53%。 其中, 市中心 43,921.16万元;增值收益率 1.89%,比上年增加 0.53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4,779.73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4,141.4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000 万元。
2023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37,09.63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000 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 5,000 万元。
2023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97,772.43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补充资金 66,755.95 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 66,755.95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 年,管理费用支出 3709.42 万元,同比增长 18.57%。其中,人员经费 2588.77 万元,公用经费 129.49 万元,专项经费 991.16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11.96 万元,逾期率 0.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97,772.43 万元。2023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26.67%,国有企业占 9.07%,城镇集体企业占 1.72%,外商投资企业占 2.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56.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5%,灵活就业人员占 0.67%,其他占 1.95%;中、低收入占 97.36%,高收入占 2.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11.29%,国有企业占 3.92%,城镇集体企业占 1.13%,外商投资企业占 1.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78.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0%,灵活就业人员占 1.07%,其他占 1.55%;中、低收入占 99.72%,高收入占 0.2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8.6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61.04%,租
赁住房占 2.4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9.9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5.44%,出境定居占 2%,其他占 0.4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6.71%,高收入占 3.2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195.78 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14.08%,比上年末增加 2.6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135,426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 购房建筑面积 90(含) 平方米以下占 12.00%, 90-144(含) 平方米占 76.85%,
144 平方米以上占 11.15%。购买新房占 19.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15%) ,购买二手房占
34.00%,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占 0.0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00%) , 其他占 46.5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57.9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42.0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00%。
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25.79%,30 岁-40 岁(含)占 50.28%,40 岁-50 岁(含)
占 19.66%,50 岁以上占 4.2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 81.7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18.22%;中、低收入占 97.18%,高收入占 2.82%。
(四)住房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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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35.81%,比上年增加 31.47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加大力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情况
1.提高提取金额。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结合职工家庭成员人数确定提取金额,
在普通职工家庭一人户 1007 元/月、二人户 1510 元/月、三人户 1846 元/月基础上,每个人才增加
300 元/月。夫妻双方都是人才的,每户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可增加 600 元/月。
2.灵活提取频次。新增按月提取业务,职工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
3.优化提取方式。深化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次登记、网上提取。2023 年,共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31 亿元,同比增长 73%。
(二)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情况
印发《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实现“ 全覆盖、无门槛、灵活缴、自由取、灵活出、补贴高、存定贷、方便办” 八大突破。该试点政策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从开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