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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声报/2024 年/5 月/1 日/第 001 版
湘潭大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打造非洲法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新高地
为中非经贸合作保驾护航
政协融媒记者 李飞
近日,省政协调研组在湘潭大学专题调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建设工作。 调研组表示,要坚持高校首位负责、 校地共建,上下联动、 各方通力协作推进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建设。湘潭大学要以此为契机,在中非经贸法律研究上多出成果,努力将研究院建设成为我国非洲法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新高地,在服务中非经贸合作、助推湖南深度融入共建“ 一带一路” 中贡献更大力量。
湘潭大学为何建设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形成了哪些成果?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有哪些?政协融媒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有基础
专注非洲法研究 40 余载
研究非洲问题,湘潭大学拥有多个第一。
1978 年,根据中央指示,成立了湘潭大学“ 非洲研究室” ,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高校成立的第一个研究非洲问题的学术性机构。
1998 年,湘潭大学成立全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非洲法的机构——非洲法研究所。1999 年,湘潭大学在全国率先招收非洲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0 年,出版第一部由中国学者撰写的非洲法著作《非洲法导论》 。2006 年,主持全国第一个非洲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
2012 年,被中国法学会确定为全国首家“ 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
2019 年,为服务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成立“ 中国—非洲经贸法律研究院”。
2020 年,省商务厅在湘潭大学设立 “ 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湘潭大学中非法律与人文交流基地” ,
并主持全国唯一一个非洲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
2023 年底,设立“ 湘潭大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 ,旨在打造国家级非洲法研究、服务与人才培养中心。同年,湘潭大学申报的《聚焦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构建“ 1+N” 特色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并被教育部和全国依法治国办公室确定为湖南省唯一一家“ 涉外(非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 经过 40 余年的发展,湘潭大学不仅在非洲法理论与实务上研究成果丰富,也展开了对非洲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 非洲人权与外交的研究。” 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执行院长洪永红见证、参与并推动了湘潭大学非洲法研究的发展进程。
洪永红介绍,单独地研究非洲或是法律,湘潭大学不具备优势,“ 全国各高校都有这方面的研究,但我们作为一所地方综合性重点大学,坚持在特色上下功夫,将国家的发展趋势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将过去的全方位综合性研究模式改变为专攻非洲法”。
有成果
破解中非经贸合作法律壁垒
湘潭大学不仅积极发挥自身特色,在中非法律研究上做好开拓者,更在中非经贸发展过程中当好服务者,在中非文化交流上当好传播者。
中非经贸合作面临新型法律风险、劳工法律限制和环境法律规制,是近年来出现的主要问题。对此,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积极开展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就业政策、非洲环境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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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非民商事争端解决等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