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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24 年/5 月/23 日/第 005 版法学院
X的群众路线与“ 枫桥式工作法”
国家检察官学院 邢晓芸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既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X始终坚持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工作方法。 “ 枫桥式工作法” 的创建是贯彻X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创新活动,X的群众路线铸就“ 枫桥式工作法” 的基本价值体系、塑造“ 枫桥式工作法” 的实践应用体系、激发“ 枫桥式工作法” 创新发展体系,促进“ 枫桥式工作法” 不断创新发展。
X的群众路线铸就“ 枫桥式工作法” 的基本价值体系
“ 枫桥式工作法” 作为践行X的群众路线的模范实践样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基本价值;始终秉持依靠和发动群众的基本精神;始终创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群众路线的核心要义是一切为了群众,“ 枫桥式工作法” 一以贯之的是牢牢把握一切为了群众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设身处地从源头上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它因植根人民而永葆生机,因扎根基层而不断厚植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
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人民的主体力量为推进和创新“ 枫桥式工作法” 提供实践力量。只有依靠人民,才能创造历史伟业;只有一切依靠群众,才能实现一切为了群众的初衷;只有一切为了群众的事业,才能真正依靠群众。“ 枫桥式工作法” 对群众路线人民主体价值的创新发展,体现在将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治理主体,支持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形成基层社会多元治理格局,有效调动各方力量自主自治的积极性。“ 枫桥式工作法” 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把人民作为治理的主体而不是对象,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X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的群众路线,是践行“ 枫桥式工作法” 的基本路径。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枫桥式工作法” 强调深入调查研究,把从人民群众中得来的感性的、朴素的经验和看法提炼总结为理性的、系统的方法再返回群众中引导群众化解矛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纵览全局,长远考虑群众和集体利益,力求“ 溯源解”,把在实践中得到的经验很好地用法治手段固化下来,保障更多人的利益。
X的群众路线塑造“ 枫桥式工作法” 的实践应用体系
群众路线是X的根本工作方法,“ 枫桥式工作法” 是群众路线的实践载体和表达形式。说到底,“ 枫桥式工作法” 是要把X的群众路线用好用活,在X的群众路线主导引领下,不断汲取方法论养分,逐渐塑造出“ 听、研、借、解、防” 五位一体的实践应用体系。
“ 枫桥式工作法” 以“ 听” 为基础。X的群众路线告诉我们,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 枫桥式工作法” 把“ 听” 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通过搭建平台、走访入户,摸清群众所愁所急、所盼所愿,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有利于“ 短平快准” 解决群众诉求。此外,对于有些诉求不愿说、不敢说、不好说的群众,“ 枫桥式工作法” 通过书面、App小程序、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倾听群众诉求,为工作开展、矛盾化解打下坚实基础。
“ 枫桥式工作法” 以“ 研” 为前提。从群众中来的矛盾纠纷、意见建议纷繁复杂,要摸清底数、分析研判、分类定性才能理事定事,切准矛盾的根源、症结、争议焦点,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比如:目前,实践中,多地运用大数据平台技术,通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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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全面收集基础数据,依托基础数据,精准描画常见、重点矛盾纠纷的类型并分别制定化解预案,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后,根据矛盾的焦点类别、轻重缓急进行分析研判,还原事实真相,廓清问题根源,找准矛盾焦点,找准化解突破口。
“ 枫桥式工作法” 以“ 借” 为手段。X的群众路线引导我们要集中人民智慧,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纠纷排查化解,“ 枫桥式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