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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2024 年/5 月/30 日/第 001 版
守护“ 浙里花开”,浙江检察机关这样做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阮家骅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未来。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 六大保护”,但现实中,如何依法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依然是一个严峻的命题。当未成年人被心怀不轨者带入酒吧、私人影院,当他们被别有用心者教唆深夜潜入地下车库“ 拉车门” 盗窃,当他们遭遇侵害或者因为曾经犯错从此自暴自弃⋯⋯该怎样做好对他们的保护和挽救?5 月 29 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 聚焦涉未犯罪惩防 倾情守护‘ 浙里花开’ ” 新闻发布会上,记者看到我省检察机关破解这些难题的一些新解法。
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零容忍”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近年来日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面对严峻形势,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惩教并举,一体落实“ 保护、教育、管束” 措施: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2023 年批准逮捕 751 人、提起公诉 1820 人;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通过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挽救,2023 年不批捕 276 人、不起诉 1182 人,超过 97.2%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另一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省检察机关坚持“ 零容忍”,2023 年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360 人, 一审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1119 人, 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14 人。特别是对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切实发挥惩治犯罪威慑力。
打掉新业态监管盲区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在温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私人影院未经登记、查验身份证向未成年人变相提供住宿服务,由此产生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时有发生。而且,全市私人影院普遍存在未依法许可备案、放映盗版电影、变相提供住宿服务等违法经营行为,影院包厢无可视窗、门可反锁,极易滋长侵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
对这一新业态,如何加强监管?去年 11 月,温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等七部门出台《温州市私人影院治理实施方案》,建立信息通报等机制,推动参照旅馆业“ 五必须” 等要求自查整改。今年 2 月,温州进一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 码” 上行动,推出“ 动态身份码” 未成年人查验应用场景,使私人影院等场所经营者准确辨识未成年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