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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治报(汉)/2024 年/5 月/10 日/第 B01 版公安交通周刊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20 年
新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郑玲莉 覃勇
今年 5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满 20 周年。20 年来,全区道路总里程从约 8 万公里增加到约 22 万公里,机动车总数从约 120 万辆增加到约 760 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总数从 127 万余人增加到 862 万余人。全区因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发展趋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交通治理有法可依
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5 月 5 日,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办案场所内, 一名酒驾违法行为人被民警从醒酒室依次带至信息采集室、询问室,并通过多功能采集仪固定证据,严谨的执法流程凸显出该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民警的法治思维得到强化,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该大队副大队长谢建明说,以往面对违法行为,民警或是不讲情面地蛮干,或是让驾驶人注意。如今,执法有据、执法手段多元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下,民警更讲证据、更重教育。
这是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规范执法尺度、提高执法能力的缩影。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20 年来,我区依托道路交通安全法,先后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层次分明、日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形成,进一步为民警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20 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源头治理,注重预防为先,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5 月 8 日,急着办事的王先生将车辆违停在库尔勒市第一小学侧门,不一会儿,他接到民警
打来的移车电话,告知其因首次违法免于处罚,还将挪车时间宽限了 10 分钟。
办完事,王先生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 停车位转弯就到,你却停在路边,再着急也不能妨碍公共交通。” 民警的一番话入情入理,王先生认识到错误。
近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转变执法理念,实行停车首违警告、轻微违法免罚、10 分钟提示时段等柔性措施,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屡次违停、拒绝挪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利用可视化终端、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取证,依法予以处罚。
20 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交警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 先固定证据已经成为民警执法的共识。”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玉山江· 买买提奴日介绍,“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20 年来,当地民警执法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重证据的意识愈发增强,采集证据既能确保执法办案的有理有据、公平正义,也能遏制执法办案的随意性。”
改革创新科技赋能
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在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的 1280 余公里道路上,随着车流量的增大,有限的警力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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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襟见肘,交通管理难度增大。 “ 尽管如此,近年来我们辖区未发生过大规模拥堵,道路通行效率提高不少。” 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耿俊俊说。
这是怎么做到的?“ 运用科技化手段是关键。” 耿俊俊介绍,当执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往往能迸发出成倍的效率。近年来,该支队推行客运车辆刷卡登记机制,长途客货车驾驶人只要在交通服务站刷过营运车辆信息卡,就会被自动核查人车证是否一致,较民警逐一核验效率提升 70%。
科技应用还能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5 月 5 日,“ 五一” 假期返程高峰来临,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屏幕上,路面“ 电子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