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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汉)/2024 年/5 月/7 日/第 007 版法治
机动车保有量同比增加 4.96% 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 5.13%
良法善治护航我区道路交通安全
本报记者 安寅东
今年 5 月 1 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20 周年。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秉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优化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 5.13%,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23.09%。
严查严控常抓不懈 源头治理预防为先
“今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同比增加 4.96%,驾驶人保有量同比增加 3.87%。我区 20 年来,未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张建伟说。
成绩的取得来自于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据张建伟介绍,2004 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DB15/258-2008)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律之威,在于执法之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强路面管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辆保持严管态势。针对城乡交通违法特点,不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施联合执法、错峰执法、异地用警,增强警力和装备,全方位打击重点交通犯罪,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
驱车行驶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S103 线 178km 处的弯道时,路旁的预警设备会通过闪灯和语音提示“前方来车,减速慢行” 。这是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联合政府和道路业主单位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的同时,根据需要增设的弯道车辆预警和“路口哨兵”等科技设备,有效解决了道路安全风险问题。
治标更要治本,源头预防不可或缺。多年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突出问题追本溯源,防范化解源头风险,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
科技驱动完善管理 以人为本改进服务
新时期的交通管理工作, 要求与时俱进的管理形式。 我区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拥抱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科技兴警,用数据“解码”公众需求,让服务更有温度。
近日,李先生在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之前,通过车驾管业务线上导办系统预约并提前查看备齐了所需材料,避免了多次往返。他感叹:“真是太方便了,这在以前难以想象。 ”
为解决群众办理业务时面临的流程不清晰、材料不了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