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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报/2022 年/6 月/9 日/第 A04 版特别关注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访太原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桑胜波
本报记者 常凯
3 月 14 日,我省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共 7 部分 30 项条款,提出自主权下放更多、激励力度更大、管理服务更细、让科研人员获得感更强的政策举措,为科研人员“ 松绑”,为创新创造加力,进一步激发了太原理工大学的校科研创新创造活力。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目前的五类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
三类,使得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经费申报和支出更加高效便利。
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科研人员调整预算不再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交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实实在在做到了给科研人员“ 松绑” 减负。
试点试行经费包干制。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 包干制” 的通知》,学校积极申请“ 包干制” 试点单位,并出台相关办法,目前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包干制” 项目将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程序简化的同时,科研人员享有经费支出的更多自主权。
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
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强项目立项和经费拨付的衔接。首笔资金拨付比例应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50 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一次性拨付到位。项目任务书签订后,科技主管部门原则上 30 日内将首笔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科研经费及时拨付,可以更有效地满足科研活动需要,及时保障科研资金需求,同时也可有效避免科研人员突击支出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