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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将2024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省厅也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推进全市住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认真执行《关于印发〈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制定本单位行政指导规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水平。
(二)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学习交流、工作督导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配合省厅和当地司法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有效推进工作。在精减权力事项、窗口办理、网上审批、即办快审、说理性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