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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能力不足的具体表现及其能力建设
审计能力不足的风险及其防治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审计能力不足的具体表现
一、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基本业务能力欠缺:审计人员可能未能达到审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不当。这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取证不充分或不相关,引用法规不准确,处理处罚不适当。
专业知识贫乏:部分审计人员可能不精通会计业务,对会计舞弊行为束手无策,缺乏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同时,他们可能不掌握审计专业技术和方法,如内部控制制度测试、重要性和风险评估、抽样方法的运用、计算机审计等,这使得他们难以查出重大舞弊和违纪问题。
二、审计机构履职能力不足
应审未审:由于审计人员配置较少,与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存在矛盾,有时会导致一些重要的事项未审计到,审计发现问题停留在表面,无法说明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浪费了人力物力。
审而不实:个别审计人员可能仅凭主观臆断,将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材料收入档案,而不利于证明问题的材料则被忽略,这会导致在后期征求意见时与被审单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影响审计形象。
审而不严:主要表现为少数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建议处理处罚过轻,给人以虎头蛇尾之感。
三、审计工作流程不规范
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了解不足:审计实施方案无法突出审计重点,审计分工涵盖的事项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