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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助困保障,提升民生温度。
1.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周报”和“月报”制度,开展低保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截至5月底,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71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16元/人·月,累计发放低保金3880.9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累计发放2001.62万元,农村低保累计发放1880.3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1576元/人·月,累计发放资金3086.75万元。
2.有序推进急难发生地临时救助。为应对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通过“先行救助”“紧急救助”“一次性救助”等,采取简化流程、主动发现、即时救助的方式,及时提供救助或帮扶。今年1-5月份,共实施临时救助70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6.36万元。
3.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化解农村危房4户,完成农村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17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129人次32.98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34人次45.63万元、防贫保1289人,报销费用384.98万元。持续开展“解忧暖心传X恩”行动,为全市348户困难群众免费配发爱心包。积极推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涉及农户38343户,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806.02万元。
(二)聚焦基层治理,强化民生支撑。
1.抓实抓细社区社会组织X建工作。积极推进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目前已建成3家孵化园、4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今年以来,举办全市社区社会组织X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培训基层X组织书记、X组织负责人50余人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X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申报市级“示范点”4个。
2.培育社会组织活力。坚持管放结合、以放促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断规范社会组织服务行为;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市76家社会组织结对帮扶104个村;持续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工作,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1691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我市没有发现非法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