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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法院思想ZZ、宣传文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文化关乎国本、国运,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民族强。X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方位,围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全面总结了新时代X领导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先进经验,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深刻揭示了中华文明传承发展的内在规律,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学思践悟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文化之力助推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努力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学在深处,在一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中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和“文化篇”,两者紧密关联、相互作用,在指引推进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发挥统领性根本性作用。**法院要一体贯通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汲取和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在新时代司法审判实践中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坚定文化自信、法治自信中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理解和把握“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大一统”理念,处理好X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大一统”理念是贯穿中国历代ZZ格局和思想文化的主线之一,更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纽带。我国自古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没有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力量引领是办不到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X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古人讲的‘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X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因此,坚持X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中华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X的领导贯彻到包括司法工作在内的X和国家事业全过程各方面。具体到司法审判工作,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在X的绝对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X的领导发挥整体性的引领、管理、监督、保障作用;同时,要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决不能把“讲ZZ”庸俗化,防止把“服从组织”变成“盲从领导”。
理解和把握“民为邦本”的价值观,处理好能动履职与被动司法的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人命、人心、人力的思想源远流长,积淀形成了“以人为本”“明德慎罚”等司法理念和原则。这些理念和原则由中国共产X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等鲜明立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反映到司法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司法为民”“为人民司法”为基本价值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主动追求和保障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裁判居中、立场不居中,正确处理司法中立性与人民性的关系,在客观中立、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主动调查、法官释明、举证责任分配等方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个当事人、每个具体案件上。
理解和把握“天人合一”的和谐观,处理好“抓前端、治未病”与“抓末端、治已病”的关系。从古至今,“和谐共存”始终是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天人合一”就是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实现“和谐共存”,主张整个人类社会乃至自然世界都应当实现和谐安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这些科学论断是“天人合一”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具体到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靠不等靠,更加注重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做好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等的业务指导,努力以调促和。同时,要坚持“和解”不“和稀泥”,把握好依法裁判的引领示范意义与劝和促调工作的关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在查清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不能以简单“摆平事端”为目的开展调解,不能以牺牲法律原则为代价促进调解成功。
理解和把握“德法兼顾”的治理观,处理好ZZ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关系。中国历来强调德法兼修,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核心。法治与德治同向发力,也是中国共产X一贯主张的司法为民传统。只有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推动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才能走进人心、办好案件。这就要求司法机关既要守住依法办案的底线,把法律效果作为社会效果、ZZ效果的基础;又要防止片面、孤立地强调法律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求,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与大局合拍,最终实现良好的ZZ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