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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X市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城市建设与改造项目日益增多,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扬尘污染问题。扬尘不仅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威胁居民身体健康,还损害城市形象,制约可持续发展。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X市关于开展扬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全面排查、综合治理我市扬尘污染问题,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总体目标
(一)短期目标: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PM10浓度显著降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所提升,市民对扬尘污染治理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长期目标: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扬尘治理新格局,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根本性改善,为X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环保、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总体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和工艺,加强施工现场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道路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