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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计量器具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明确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帮助基层找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切入点,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依法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格局。以景区景点、医院、学校、小区、超市、商场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设置接待登记点18个,检查观光车辆56辆、游览索道2部、电梯21台,发现问题隐患32条,督促完成整改29条。加强重点领域民生计量监管。围绕重点领域民生关注事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本期以来,查办案件1件。查处民生计量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1万元。为辖区内医疗机构、超市、食品经营单位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守护民生安全。一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合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围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以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场所为主线,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期以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80余户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0余户次、食品销售单位200余户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覆盖检查全市1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门店、食品经营单位100余户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00余户次,收缴假冒伪劣食品40余公斤;开展涉旅酒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住宿酒店及餐饮单位100余户次。二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关于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制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1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交叉互查和全覆盖检查,对全市647家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门店、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开展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以粮食加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酒类生产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80余户次,粮食加工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8家,肉制品生产企业8家、酒类生产企业4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2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四是加强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定点饭店、景区景点自营餐厅、旅游定点购物商超和农家乐等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游客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三)抓实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探索建立“县区吹哨、镇街报到、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执法模式,充分发挥7个标准化市场监管所和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