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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是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9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税收收入17.7亿元,同比增长1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6.6%;非税收入5.8亿元,同比下降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3.4%。二是财政支出完成情况。1-9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增长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8.6%,卫生健康支出增长6.8%,农林水支出增长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3.6%,城乡社区支出增长3.2%,节能环保支出增长2.8%。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一是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截至目前,我市隐性债务已全部化解完毕,共化解隐性债务33笔,合计金额约200亿元(其中:新增隐性债务0,化解隐性债务200亿元)。剩余隐性债务本息为0元,均已按时按量在省厅平台上填报化解情况。二是新增债券分配使用情况。分两批向省级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09亿元,用于置换化解隐性债务。截至目前,已发行新增债券资金总额度104.3亿元(其中:第一批34亿元,第二批70亿元),剩余额度4.9亿元;累计完成债券支付51.6亿元,支付率达到51.4%,高于全省平均支付率5个百分点。剩余债券额度将在省厅批准后尽快启动发行工作。三是专项债券基本情况。今年我市专项债券共申报项目106个,总投资306.5亿元,经自治区发改委获批专项债券额度40亿元;自治区发改委分配我市专项债券额度34亿元,其中:第一批30亿元,第二批4亿元;已完成发行债券资金总额度34亿元,累计完成债券支付19.2亿元,支付率66%,高于全区平均支付率约1个百分点。
(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涉及财政资金支付的业务都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中心”审批程序办理。同时不断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坚持按资金用途支付、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每一笔资金的支付都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截止9月底,实付资金57亿余元,日均支付1亿余元。
(四)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模块进行整合,使该系统具备直达资金监控功能。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及时将中央直达资金下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进行登记,跟踪每笔资金下达、流向和使用情况。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导入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明细和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设置预警规则,对指标执行进度较慢的地区和项目发出预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通报工作。加强与市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对接,及时报送解读说明材料,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绩效自评及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