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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县以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牵引,以规范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和提高审判执行辅助工作质量为切入点,创新实行以工作质效为统领,人员分类、人案分流、待遇分级的“三分一统”管理模式,激发聘用制人员队伍潜力和干劲,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良好氛围。
一、总结优化人员配置,打造高效化工作队伍
队伍配置优化改善。根据常规办案工作需求实际,明确审判团队、综合团队人员定额,打造规范化队伍。每个审判团队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架构进行配置,综合团队以“1+N”的架构进行配置,避免出现审判辅助人员与法官比例失调、审判辅助分工混乱等情况。当人员出现空缺、空岗等情形时,及时补充调整,保持动态平衡。
队伍人员双向选择。改变以行政命令分配人员力量的传统团队组建方式,创新实行团队长与聘用制助理、书记员、综合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团队。在充分尊重法官个体差异及发展趋势前提下,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平行化团队,根据工作人员办案经历、所学专业、性格特长等因素,将法官与案件类型进行差异化、科学化、动态化调剂配比。工作人员可根据个人特长和工作意愿申请加入合适的队伍。截至目前,有标准审判团队17个,综合团队15个。
团队人员动态调整。院X组和人事部门可以综合团队和员额法官针对聘用制人员现实表现,对各团队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若发现团队因综合能力不足、短板明显等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形,可指定该团队解散并重新组建。团队成员如出现岗位不适应等情形,可申请退出当前团队,重新选择其他团队。通过人员的动态调整,以选择的不确定性传递危机意识,以人岗相适增强团队的配合度、凝聚力,不断优化团队组合,激发团队合力,实现强强联合、优胜劣汰的团队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