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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我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成效与不足,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我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一)组织管理层面。一是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力量及管理值守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乡镇专职消防队伍作为基层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虽在各乡镇持续运行,但随着社会对基层消防安全要求的日益提高,现有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当前,对基层消防建设经费投入、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关注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对基层单位的防火工作来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及街道办等基层机构在企事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相关执法监督工作、群众及社区防灭火等工作中的职责,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且其他职务工作量巨大,导致他们在防火工作的投入和专注度受到一定影响,难以满足基层消防安全需要。此外,即便是与辖区内相关单位机构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但是乡镇(街道)人员因工作量较大且复杂,很难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中的重点工作,导致基层消防工作未能得到更深入、更系统地推进。二是基层消防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乡镇(街道)在消防安全宣传、消防监督检查等制度方面存在缺失。虽在2023年大力推进“一队一站”工作落实,但是由于乡镇财政、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仍面临挑战。目前,**区乡镇社区的防火工作中,村委会、乡级政府的职能还不够突出。**区各个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组织机构也尚未健全。在**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四名执法监督干部主要负责企事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相关执法监督工作、防灭火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等。但是,在**区域内,最远的乡镇距离**区主城区46.7km,距离远且乡镇以下各个村落较为分散,消防执法监督干部难以做到完全覆盖。正常情况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很难进入各乡镇及乡镇以下村组进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乡镇的消防工作存在一些漏洞。
(二)执行落实层面。乡镇防火工作的完善仍需加强,特别是在消防用水设施方面。目前,**区各乡镇的消防管网及消防水源尚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防火需求,在实际灭火救援战斗中,极有可能面临消防水源供应不足的挑战。部分原有的消防基础设施已经老化或破损,特别是在非核心区域,市政消火栓的设置较为缺乏。一旦发生火灾,确保稳定且充足的供水将是一大挑战。全市大部分乡镇的防火工作都是依靠派出所组建的专职消防队,有些队员还兼任辅警等其他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训练时间与对灭火救援专业理论学习的投入,导致专职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存在一定不足。
(三)基层防火工作的财政保证。由于市政经济状况的变化,各乡政府逐渐将财政预算中的乡镇消防工作资金进行了削减或取消,加之原本基础较为薄弱,乡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部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由于缺乏资金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逐渐成为无人员、无装备的空转力量,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有效实施初期火灾扑救,极易导致小火酿成大灾。而在财政资金的分配上,区、乡财政资金的支出偏少,比重难以向基层消防安全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