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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11478



2024年11月
在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酒泉市政协主席王海明
(2024年10月30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全X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今天我们召开市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主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部署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协特约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效。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政协委员按照法定程序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是政协民主监督和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形式。自去年以来,市政协已累计向5个单位推荐了19名特约监督员,累计开展各类特约监督、庭审观摩、民意调查等活动30余次。广大政协委员、尤其是担任特约监督员的政协委员,通过主动学习掌握特约监督所需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聘任单位改进工作、提高效能,转变作风、提升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邀请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扩大了政协工作的影响,增强了政协委员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各聘任单位通过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及时向特约监督员介绍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积极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力促进了全市各行各业行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刚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围绕聘任特约监督员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王昊楠、曹旭霞、于东哉、武兴明等委员围绕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畅谈心得体会,与会委员和相关部门还就进一步有效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市政协委员委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参考,进一步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体制机制,使相关单位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应现代ZZ要求,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实做细特约监督员工作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认识做好特约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ZZ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X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我们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特约监督工作既是国家民主ZZ的制度安排,也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1989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X领导的多X合作和ZZ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聘请民主X派成员、无X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由此诞生。其后,中央有关文件多次强调了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2006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再次明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