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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培训会,旨在让大家深刻领会这部条例的内涵和意义,从而更好地在工作中贯彻执行,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法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根本保证。202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这是国家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强化依法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重大举措。《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专门针对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定的一项行政法规。《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既是有效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要途径,更是国有企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的法治保障。
一、准确把握《条例》出台的背景
《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有企业管理承担的任务使命、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出现的突出性、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依法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范围、处分工作原则,规定了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和处分的程序,规范了复核和申诉、法律责任,助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供管理准则和处分标准,打造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一)全面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ZZ基础,是我们X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X中央明确要求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总目标、总原则和总要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必须强化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处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问题,确保X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从持之以恒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决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即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ZZ生态。
(二)落实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规定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违法处分事宜,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实际,细化法规有序衔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之中,在国家层面缺乏一部系统性的专门法规,以适用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种类、适用范围、分程序等,从而填补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空白。《条例》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出发,统一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将处分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明确权力边界,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和进一步打造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
(三)努力打造现代新国企的需要
国有企业要把加强内部监督同国家监察、发动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融入岗位、融入业务、融入管理,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监督闭环,构建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全主体参与的监督工作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ZZ生态。因此,需要梳理和归集一部系统完整的法规,为打造现代新国企提供依法保障。《条例》涉及违反ZZ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具体违法情形,覆盖了国有企业全部经营管理活动。
(四)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国有企业具有聚焦服务国家战备的职责定位,以及巩固国家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核心功能。实践证明,新发展阶段要在新起点上持续推进改革,紧紧围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加大推进落实力度,进一步配套专项法规加快推进实施。《条例》从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出发,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