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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臭氧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自2013年相继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浓度显著下降,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污染控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近年来臭氧污染已成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除颗粒物外又一个重要污染因子,尽管采取了多种臭氧污染防治措施,但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比呈上升趋势,管控形势十分严峻,臭氧污染已成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制约,开展臭氧污染防治迫在眉睫。
一、基本情况
(一)臭氧污染机理。臭氧是大气中VOCs和NO*等污染物在太阳紫外线辐射作用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相对于其它一次或二次污染物来说,控制难度很大,形成机理也十分复杂,其生成和消耗不仅受到光照、温度、相对湿度和降水等气象因素的影响外,还与其前体物VOCs和NO*浓度变化密切相关。
(二)臭氧污染情况。经对近年来历史数据比对分析,臭氧污染日益突出,2021、2022、2023年6—8月,我市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的天数分别为78、70、79天,臭氧污染天分别为4、1、2天。今年以来,臭氧污染早发、频发,1-8月,我市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为52%,累计出现3个臭氧轻度污染天,分别是5月15日、5月17日和5月23日,臭氧日均最大八小时浓度分别为166微克/立方米、164微克/立方米和165微克/立方米,均为东南方向传输所致,虽较2023年相比增加1天,但与周边城市相比(*市15天,*市4天,*市30天),臭氧污染总体得到有效抑制。
(三)臭氧污染防治。为减少夏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我市印发了《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建立了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臭氧重污染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通过分析研判预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了臭氧浓度。一是加强分析研判。邀相关专家,对我市臭氧形成把脉问诊,编制了《*市环境空气质量问题诊断及工作建议》。组织实施《*市大气源解析研究项目》,建立《*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开展大数据分析,同步编制研究报告,为下一步精准防治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提前预警部署。召开全市臭氧污染防治调度会议,总结、通报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及时下达调度指令5份,上报攻坚总结